哗,文刃的脸俄然有了丝羞红。
一座板屋,精确的说,是一座站在门口都能闻到屋里尸臭味,就像是本身曾经曾经堆满了植物尸身的家一样。
文刃就是个打猎的猎户,能看懂的字也就些常见字,还是出阛阓卖猎物每天看才会的,这徐蜜斯乃是大师闺秀,生前写的一手好字,生前徐蜜斯被李园劫来,饱受欺侮,每日以泪洗面,本想逃窜,但是李园等人看管森严,本身一个弱女子跑不掉,这才偷偷的去拿了笔墨,将本身的遭受写在了衣物内侧,如许即便本身逃不出去,今后有人获得本身这衣服,也能把李园干的畜肇事公之于众,还本身一个明净(这个期间的女子命能够没有,名誉和贞节是不能被欺侮的)
文刃不识字・・・
文刃将女装翻了个身,将女装的内侧完整的摊在本身面前,这女装的内侧,竟然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迹。
周辅一愣:“你这个土包子还想当国君,你如果能当上个首级,我就来你部下做事,不要钱,你管我用饭就行。”
第二个来的猎户文刃,字倒是看到了,可惜,不识字・・・
可惜徐蜜斯能够绝望了,之前查抄疆场的官兵们只是搜索了徐蜜斯的身上,把徐蜜斯尸身上的值钱东西给拿走了,衣服甚么的,那几位搜的燕兵还是有节操的,晓得死者为大,加上入夜,看不清,也就没拿徐蜜斯的衣服。
文刃回到屋内,谨慎翼翼的给这个女尸翻了个身,渐渐的从后背开端脱起・・・
文刃当时鄙夷道:“你能当丞相,我还当国君嘞!”
这是期间没有后代那样的经济气力,老百姓家里遍及都没钱,女生在家里的职位还特别低,别说买衣服买豪侈品了,你能有衣服穿就很欢畅了,很多人家里都是一家人就一两套衣服,浅显百姓人家的女儿根基上穿的都一样――破。
哎,文刃叹了口气,用力的甩动手里的女装,内心是真但愿这女装里掉出钱来,哪怕调出个钱碎片也好啊。
周白痴是甚么人?很牛逼吗?不,文刃熟谙的周白痴,原名周辅,一名落魄的读书人,几年前流落到文刃的村上,是实在没有力量再走,身上又没钱,是文刃不幸他,把本身的午餐分了一半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