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妃已在贰心中种下我是一个大恶人的形象,孩子小想不了那么多,母妃说的好人决不睬他!以是我当时才会用最卑劣的手腕引发这个二皇兄的重视。很较着,我胜利了不是吗?

接下来我用心‘调戏’他,亲了他一口,不要觉得我真是妄图美色,不过二皇兄当时长得真得很标致。但是这么标致的孩子却向来没有被最爱的母妃亲吻、拥抱过。孩子都喜好与亲人做身材的打仗,即便是皇子也不例外。而我恰是那第一个给他真正亲人感受的人!自此贰内心必然有一个角落是属于我的。但这远远还不敷,我要在贰内心留下不成消逝的陈迹!

像二皇兄一样,我主动靠近了三皇兄,可别看三皇兄比二皇兄春秋小,可心智却比二皇兄超卓。他一开端就防着我的靠近,并且聪明的把我与他统统打仗的事奉告了玉妃,玉妃则操纵这个机遇竟然让三皇兄给我下毒!还好我向来不以为三皇兄是小孩就不消防他,以是当他给我那有毒的食品时,我手上的银饰很不谨慎地碰了一下,银饰那一角立马变成了玄色!

也正巧,下了朝的逸风轩急着找我,想要跟我一起用午膳,就在我不知该如何是好之迹只听到:“皇上驾到!”

想想,我逸风灵好歹活了三十四年,在当代二十年,当代十四年,还玩不过你们这些小P孩儿?笑话!

从三岁起,我就开端了我的打算……

丽妃很聪明,孩子最天真、不记事的,但他一旦记着某些事那就是一辈子,永久忘不了,要让他成王必须从小就培养他有这个才气和决计与手腕,在这个方面丽妃无疑做得很胜利。可她不晓得的是,我,做得比她更胜利!

回想一下,我在皇宫里过的这十四年真是丰富多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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