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异界召唤之书 > 第四十二章 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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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奇特的话,我们明天要在你家用饭,要在你家睡觉来着。”

老头一脸懵逼,他并不懂中文,以是也不晓得小白说的是甚么意义,但是他并不难猜出小白说的毫不是甚么好话。

雨蝶叹了口气,将面具取了下来,暴露了本身美丽的容颜。“你好。”

“很简朴,就是当初封印的那只怪物冲破封印了罢了。”

“这位是我现在的仆人。”小白指着张宇说道,张宇有些不美意义的笑了笑。“老爷爷您好。”

“我可没有吓他,好了,直接说闲事吧,这里到底是如何回事?为甚么暗中力量会这么浓,作为巫妖的你必定晓得启事吧!”

“哈?”

“等我气力规复的时候我看你还能说出这类话来?算了,我现在没空跟你拌嘴,快点奉告我异变的启事。”

对此张宇只能为本身的那些火伴默哀一小会,但愿他们放机警点,可别被任务嘉奖迷昏了头,高额完成任何会有大收成,但前提是你能活下来才行,在这里最首要的就是活下去。

那东西?是甚么东西?就连小白都如此在乎,想来是一件非常首要的东西吧。

“为甚么……是因为好玩吧?”张宇为莫非。

“咦?雨蝶姐姐?但是她为甚么戴着面具呢?”

张宇感受怪怪的,被异界人说是异界人……嗯,仿佛也没弊端。

尼克斯很小的时候是个孤儿,就跟老头的故事一样被老头收养,然后就一向在这里糊口,老头是个法师,每天就捣鼓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家务之类的事情全数由尼克斯来做。

“天气不早了,你们归去吧,如果你能活着返来再来找我,如果死了……死了也就回不来了。”

巫妖?是巫妖吗?这就是巫妖!张宇心中震惊,巫妖是一种传说中的亡灵生物,他们具有永久的生命,并且精通邪术,是非常强大可骇的存在,如果他是巫妖的话,这个“老朋友”也就能说得通了,活了几千年的巫妖,这到底是多可骇的存在?

拉普之城并不大,全部都会也就十万摆布的人丁,卫兵不过五千,是一座边疆之地的小城,为王国看管者极西之地,如果仇敌真的强大,城里的那些大官们必定会不顾统统的逃窜,不会有任何沉沦。

“我叫张宇,你要好好记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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