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男人的模样,薛豪的面色如同大石沉海普通哗的一下沉了下去,双拳紧握,眼眸如同冒出了隐形的火焰,瞪眼着男人,沉声道:“方戈!”
“啪!”
而走进城里的曹延锋,忽地感觉本身脖子一痒,接着摸了摸发痒的脖子,发明那儿的肌肤凸起来了,企图念一看,是一个印记。
是以汉市被称为鬼都,一个连鬼都不想来的处所。
帐篷门口的士官见状顿时一惊,瞳孔如同地动普通,他很清楚本身队长这一招能力有多强,他还记恰当初队长仰仗这一招直接将一个蓝段强者的双腿给废了,现在还躺在床上让人奉侍着呢。
可现在,面前这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曹延锋,竟然说了“跪下”两字就破解了这招!
走在冷僻的街道上,到处可见尸首残骸,畴前那些繁华大道的气象早已不见。
速率极快,像是装了加快器似的,不到一会儿统统墙壁都被刷上了新的红色油漆。
一辆红色超跑如奔腾的野兽从营地里驶出,超跑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立即将统统人的目光所吸引住,只见超跑停在了城口,一名白衣少年下车,是曹延锋。
“啪”的一声,圆形小球长出了刺,闪动出蓝光,接着如吸尘器普通狂吸堆栈里的灰尘,不到十秒钟,灰尘便已全数吸光。
就在这时,一道灵光从他的脑海掠过,一个恍惚的身影闪现在脑海:“莫非是他?”
一见到曹延锋,寸头男人立即敬了一礼:“大人!”
“等等!”兵士叫住了进步的曹延锋。
拍了拍沾有灰尘的双手,走进巨大的空旷堆栈:“就拿这里作为落脚点吧。”
可曹延锋仿佛耳聋普通,没有转头没有停下,而是持续走进城里。
那虚幻冒着紫色火焰的猎鹰身上如同被压了千斤重的石头,砰的一下砸落在地,悲叫一声后化为泡沫。
见状,曹延锋如有所思的瞥了薛豪一眼,后者会心,判定传音解释。
褴褛不堪的堆栈鲜明焕然一新,有健身东西,有床有桌椅,另有几辆跑车。
“你这脸是如何了?”两人松开后,曹延锋指了指薛豪脸庞那一条长长的刀疤,本来他是挺漂亮的,但可惜多了这一条刀疤,不过这刀疤却为了添了几分凶恶,比起之前的小白脸,现在更像是个男人。
男人取下军帽,挑眉时用心摸了摸军帽上满满的徽章,欲要向世人明示他满载光荣的不凡身份。
身着明光铠的男人一脸严厉的走到曹延锋面前,噗嗤展演一笑,抱住曹延锋,大喊:“兄弟!”
这个男人名为薛豪,是曹延锋从小玩到大的小火伴,也是曹延锋为数未几的朋友,同时他还是沉洲薛将军的儿子。
“能够很强,话说你如何会在鬼都?”曹延锋直奔主题。
“哎呀,我们薛大队长有客人啊!”俄然这时,一道带有调侃味道的声声响起。
但最首要的是在那场爆炸过后,一个透明的樊篱覆挡住了全部都会,城里每小我手臂或脖子处都多了一个红色印记,而具有这个印记的人半年才气出城一次,印记没有消逝的人强行出城会被樊篱直接轰死!
鬼都独一入城出城的门口外,有很多大型帐篷驻地,以及有很多穿戴“宁”字打扮的兵士在到处游走巡查,很明显,是大宁帝国的军队在此安营了。
“你是?”曹延锋问道。
寸头男人从怀里取出一枚刻着“薛”字的令牌,尊敬的递给曹延锋,声音宏亮道:“大人,我是薛队的人!”
“薛队长有客人来了如何不告诉一声,好让我这个仆人尽点地主之谊啊。”方戈大摇大摆的走到主位上,直接一屁股坐下,翘着二郎腿,扭捏间仿佛在说他才是这里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