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一身红色男装的叶藜身后背着一个灰色的承担,腰间系着一个绣着荷花的药包,站在一匹枣红色的马匹中间,与叶家的世人一一告别,一人一马一承担踏上了她想要的游历之旅。
“好,归去歇息吧。”叶国璋收回击,声音中的怠倦更甚。
“出去?”叶国璋有些怔愣的反问,而后脸上暴露一抹苦涩的笑容,他艰巨的开口道:“藜儿,你是不是还在记恨爹爹?”
“阿伯,这个药拿归去吃,记得三碗水煎成一碗水,对峙喝上十几天,对你的老寒腿很有效。”叶藜俯下身,将手中的药放到一个身子佝偻的老伯伯手中。
叶藜被老伯伯的话夸得有些不美意义,她有些不安闲的抓了抓头发,内疚的说道:“阿伯你过誉了,我只是想要多帮帮大师,不想让大师受病痛的折磨,因为我晓得当一小我生了病的时候,她的家人会有多么的难过。”
“不会错的,刚才我但是亲眼看到他给那些人免费送药,绝对错不了。”右边的手拿麻袋的男人说道。
“砰……哐当……”叶藜只感觉脑袋一疼,刹时就落空了统统的认识,手中拿着的东西和身后背着的东西也随之掉在了地上。
但是可惜的事,叶藜一想到本身曾经就是他杀于邺城,就对邺城也没有了甚么好感,天然也就不想去了。
实在,叶藜除了忻城还能够去往邺城,毕竟邺城也是两国的交界处,只不过他是雪国跟大漠的交界处。
叶藜没有避开叶国璋的手,垂眸想了想,答复道:“后日吧。”
毕竟,抱病了不吃药是有能够靠着身材的抵当力好过来的,但如果抱病了吃错药可就没有挽救的机遇了。
只是,他们不晓得,在他们的身后,一个玄色的身影也悄悄跟上。
叶藜虽是想要去忻城,但她并不是那种抱着非要去往忻城,需求快马加鞭的人,她行走的极慢,每到一座城池都
“哎!是是是,就你这孩子心眼好,见不得我们这个贫民抱病,这如果那些昧着知己赢利的商家,我们这贫民,恐怕早就恨不得扒下来我们一层皮了。”老伯伯接过药,抱在胸前感激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