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着小厮的鼻子怒骂,桌上还摆着一把弯刀。
半晌之间,近乎要将整张四方桌染透。
四方桌上,酒瓶瘫倒,酒水不竭从瓶口外流。
“二公子,本日来了些许不普通的客人。”
“朋友来了,好酒好肉接待。”
宋言愣住脚步,目光所及,一楼大堂中多是一些锦衣打扮的公子哥,偶尔另有三两个墨客模样的客人,交头接耳。
他大略估计了一下,老羽士的酒葫芦最多只能装一斤酒,残剩的三斤还要给宋思妍。
“二公子,您如何来了?”
天然受不得宋言的轻视,怒极反笑道:
这位置固然不起眼,但目光所及,便是全部大堂。
宋言的声音虽轻,却仿佛富有魔力普通,小厮闻言,便感觉压在胸口的大石刹时落地。
并未发明甚么特别的身影!
“大女人在楼上。”
提着酒坛子,踩着一地的落日,宋言照顾着大壮就来到了黄鹤楼。
宋言眉头微皱,侧目看去,只见在大堂,间隔二楼的楼梯口不远处,一道打扮与其别品德格不入的男人,正在对着小厮破口痛骂。
“该死的蛮夷,胆敢来我大燕耀武扬威?”
此后,这便是一颗会金蛋的公鸡。
他们能够一言分歧大打脱手,但面对内奸,天然不能内哄,让人看了笑话。
朱红门前,那迎来送往的小厮,眼力劲倒是锋利得很,一瞧见宋言,便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简朴洗漱以后,又摸到了天井的偏房。
“鄙人恰是黄鹤楼的店主。”
谁这么大胆?他方才还在光荣,没人敢在黄鹤楼肇事,立即就有人跳出来打他的脸?
不普通的客人?
安王眉头大皱,那里听不出来,宋言话中的讽刺之意。
小厮本见他打扮独特,气质不俗,服侍得就谨慎翼翼。
宋言将手上的酒坛子递给大壮,迈步走到小厮身侧,右手悄悄拍在小厮腰间,神采冰冷道:
宋言双眸微眯,抬脚走去,这才听得清楚。
此话一落,周遭的客人便面露喜色。
“这几日,不乏有墨客从外埠赶来,但做的诗词,都不如那首黄鹤楼。”
“咦,你们瞧瞧,那是不是宋言?”
仿佛,宋言在世民气中的职位,无形中又晋升了不晓得几个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