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谁知,食尸兽不但不怕他,反而还朝陈宇张嘴暴露血淋淋的尖牙。
转过身去,印入视线的是几个生面孔,但也是赏金猎人,跟他说话的是个高瘦的男人,端倪间溢出一丝鄙陋之色,腰带上插着一柄匕首,应当是个盗贼。
……
这固然只是陈宇的猜想罢了,但却仿佛很公道。
“难不成!”陈宇立即往周边的空中细心看望,公然在其他位置也发明了不异的足迹,且都是从分歧方向而来,陈宇摸着下巴测度着:“这么看来,野猪王仿佛是常常来这。难怪这处所到处都是野猪。”
野猪王新留下的足迹还非常清楚,陈宇便循着足迹找畴昔。但走了不到百米间隔,足迹便就此间断。
盗贼嘴角带着一抹让人讨厌的笑:“嘿小子,你大抵是不晓得野猪王有多短长,我劝你,不想死的话就别碰这个任务,那些初级的任务才比较合适你,快滚蛋吧,这个任务我们筹办几天以后就来接的。”
进入幽寂的密林,陈宇才俄然发明一个题目,百年野猪王,不是他想杀能杀到,即便陈宇具有了击杀野猪王的才气,可找不到野猪王的位置也是白搭。
陈宇在河边一块枯燥的岩石上弓着腿坐下,把买来的【烤野鸡】拿出两份来食用。至于水,陈宇则是用手舀起河中清爽的水,直接饮用。午餐结束后,陈宇在四周一棵树下靠树而坐,将风影剑插在地上,顺手能握住的间隔,当起了一个耐烦的猎手。
当清场的事情完成到让陈宇对劲的程度时,腹中传来的饥饿感让陈宇认识到,不知不觉间已然又到了中午。环顾四周,到处可见血淋淋的野猪尸身,并且陈宇还决计把大多数尸身搬运到一块去,更加浓烈的血腥味随风飘散,血的味道常常能吸引来嗜血的食肉性生物,也包含野猪王。
食尸兽将双爪插入野猪尸身中,向两侧划开,等闲的将尸身大卸八块,随后便低下头去大啃特啃。
“那就给你来个守株待兔。”陈宇很快的下了决定,身为猎人,必必要有耐烦,才气吃到肉。更何况这四周树木漫衍的并不非常麋集,平坦的草空中积占有了大部分地区,便于作战。
……
或许是出于人的善心,也或许不想看到如此年青的后辈去送命,露易丝才会忍不住再次提示陈宇。
那剑刃就在盗贼眼皮底下摆布动摇着,见状,盗贼吓得神采乌青:“你,你们几个,还不滚远点,想害死我吗?懦夫饶命,我,我刚才只是跟你开个打趣,哈,哈哈。”
“去去去!”陈宇老远的摈除着这些食尸兽,扔了个石头畴昔以示警告。
这类语气,让陈宇鲜明想起他第一次来这接任务时,碰到那群赏金猎人。
陈宇顿觉想笑:“感谢你的提示,可我只想尝尝这个任务。”
以往都是当野猪进犯他的时候,陈宇才会反击,这一次陈宇主动打击,提着风影剑浪荡于河岸边,以河道为中间,四周百米范围内所碰到的统统野猪,皆是被格杀。
通过对敌对目标的信息读取,陈宇体味到这是一种名为【食尸兽】的10级生物,顾名思义,这类野兽最爱的食品便是其他生物的尸身。此地如此浩繁的野猪尸身,难怪会把它们吸引来。
这些尸身,但是用来吸引野猪王的!
陈宇目光一扫,面前这几人当中最短长的,仿佛就是为首的盗贼,但看上去不过是个二流货品,而其别人更是一群三流货品。这类气力的步队去找野猪王的费事,纯粹是去找死。
陈宇神采一寒,脱手如电,反手拧住盗贼的手腕,猛用力一捏,盗贼吃痛,匕首“叮当”一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