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百姓党以当局军委会发言人的名义,宣布新四军“违背军纪,不遵调遣,且攻击火线抗战各军队,实施叛变”,故撤消新四军番号,将新四军军长叶挺交军法审判。由上可知,皖南事情及其撤消新四军番号的做法,实际上不过是事光临头,蒋介石为安抚倔强派甲士,和决计表示强势的一种应变办法罢了,并不是蒋有打算的步调。对此,亦能够证之这时与蒋态度附近的张治中1945年11月7日的回想。张在给蒋的上书中劝蒋不宜对中共动武时特别提到几年前的皖南事情,称:“三十年春间处理‘新四军’事件时,以职之判定,觉钧座对当时之办法实一定附和,究竟上即是过后之追认。”
又颠末一整天的几次考虑,蒋介石到16日晚才终究下定决计,同意照白崇禧的定见行事。他对本身窜改态度的解释是:“此虽违背我意,但事既如此,则应裁撤其番号,将叶项交军法会审,完整处理,以立威望,而振纪纲”。是以时“若无最后制讯断计,则今后中共看破我心机,彼更可藉外力要胁,而俄国之已允拨兵器者,其亦必以此作为容共之要求。今后我之国权全操之于人矣。故乘俄械将运到未到之时,以表示我对中共制裁之决计,决不因俄国有大炮二百门、飞机二百五十架等大量兵器布施之故而有所姑息。”
很较着,蒋介石对皖南事情的产生并没有充足的思惟筹办。其对军方的剿共计划一拖再拖,一压再压,就是力求制止过早地激发大范围的军事抵触。厥后虽批准军方的作战打算,也仍旧是以新四军不顺从北移号令为前提的,并非要蓄谋毁灭皖南新四军。是以,蒋事情后更不同意进一步扩大局势,乃至对白崇禧的体例也一向态度犹疑。其终究虽不得不追认事情的成果,表示倔强,内心里却正如毛泽东此前所估计的那样,“实则他们很怕内战,很怕底子分裂国共合作”,死力想要缩小事情的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