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是由不着名的植物毛皮制成的,内里衬的植物短毛柔嫩而暖和,光滑得有如宝贵的缎子,揉成一团抱在怀里很有结壮的感受。那是母亲送的生日礼品,有着特别的记念意义,美中不敷的是在当时这衣服略微长了一点,一年中可贵见上两三次,送衣服的人并不清楚孩子的身高。
银发少女望着他,他也回望畴昔,然后游移着看了看地上的食品,拿起一个果子吃了起来,少女捧返来的都是些好东西,酸酸甜甜的非常适口,那只死兔子唐忆当然不会去碰,少女望了他一阵,笑了起来,将那些果子全推在他的身边,手捧起兔子,一口咬下,血光飞溅,少女抬开端来,满嘴鲜血,将一串肉条“哧”地吸进嘴里,她伸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液,望着唐忆满脸惊惧的神采,吃吃地笑了起来……
正如许想着,洞口的光芒蓦地变暗,一个生物从洞外窜了出去,唐忆方才发觉出动静,一眨眼,一张猎奇的面孔已经呈现在了他的面前,长长的银发披垂,是了,是那天的银发女孩,本身掉下绝壁后,她也跟着跳了下来,那么,是她救了本身了?
那女孩看来是喝了很多的酒,醉的一塌胡涂,一感遭到人抱住了本身,便蹲下大吐特吐起来,接下来少年只好送她回家,贩子无人,荒凉得如同塔克拉玛干的正中心,两人在路边等了两个小时才拦到计程车,这期间少年将大衣脱了下来,裹在酒力微过,冷得瑟瑟颤栗的少女身上。
该震惊的最好时候已颠末端,这时再伸开嘴收回震耳欲聋的惊叫也未免有些“马后炮”的怀疑,唐忆能做的也只是将赤裸的身材伸直起来,然后不着陈迹地往离那匹狼尽量远的山洞一侧挪动畴昔。此时的他身上只剩下一件内裤,实在有些冷,或者也是因为如许,方才在昏倒中他才会下认识搂住那匹狼吧。
――一匹身长起码两米的巨狼!
“扑――哧――”
如同母亲当时说的,十五岁生日以后,那件大衣他便能穿在身上了。大衣仍然太长,只是不再见拖到地上罢了,长长的大衣裹在身上,常常会使他像只孤魅的幽灵,早晨俄然从暗处冲出来恐怕还会吓到人。
厥后有一天早晨他穿戴大衣出门,出门的来由早已健忘了,深夜的街道,穿行的车辆也几近绝迹,路灯一排排的延长,孤傲而清冷,穿过马路的时候,他便看到了走在不远处马路中心的女孩,仿佛是喝醉了酒,一起上走得踉踉跄跄的,不时的伸开手臂,踢踏着转一个圈,仿佛跳舞普通,长发披垂着遮住了她的脸,看不清面貌。
一人一狼走到他面前,将果子和死兔放在他的面前,然后少女便蹲在地上兴冲冲地望着他。那匹狼则走到另一匹狼的身边,持续歇息。
很不舒畅地爬了起来,那颗大头狠恶地摇摆着,身躯也一样伸展开来,面前是一匹具有着灰蓝色光滑毛皮的狼!
颠末端半天的相处,唐忆终究肯定了这两狼一人并不会伤害他,也答应他在山洞内里走动。山洞处于一个小山包的上面,洞外是一片丰茂的草地,数十米外才是丛林――实在这也处于全部原始丛林的范围内――斜上望去,大瀑布远远的如同一片红色的帘幕,通途般的峻峭山壁弯月般的环绕往天涯,真不晓得该如何才气上去――他的那些东西都在上面的观光包和帐篷里呢。
厥后两人成了朋友,衣服再也没拿返来过,遵循少女的说法,那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品,很舒畅,以是笑纳了。那实在也是独一的一件礼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