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七年,刀光剑影枪林弹雨提着脑袋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在无数个存亡危构造头,小七的判定狠辣让他这个号称奥秘军队的头号尖刀都心生敬佩。
靠在床上的中年坐起来,望着小七有点发楞。
小七抓了抓脑袋,有点不美意义道:“也不是特比短长,吴煌哥才是真正的妙手,他让我一只手我也占不到便宜。”
小七在李风身边的时候就像孩童时候的跟屁虫,谦逊驯良,爱笑,喜好害臊,乃至有点天真老练。但是一旦面对别人,立即变了一小我普通,十几年刀口舔血练出的冷血无情闪现无遗。
李风悄悄给他一拳,笑骂道:“臭小子,你就不能念哥点好。”
中间的吴煌皱了皱眉头,却并没有站起来,还是翻着书,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别弄出性命,会影响打算。”
一向旁观的中年插口问道:“你就是李风?”
李风苦笑道:“哥是五讲四美的社会主义杰出青年,别说杀人,就连打斗都没打过几次。”
多少个日日夜夜,小七总会蹲在丛林的树上,或躺在营地的篝火边,望着悠远的远方,念着一个叫李风的名字。
李风没有一点矫情,深深鞠了一躬慎重道:“大恩不言谢。”
他二十三岁时碰到小七,当时候小七还是个孩子,只要十五岁。十五岁的小七瘦肥胖弱,身上十三处刀伤,左胳膊骨折。一把劣质的匕首用布条绑在右手上,躲在充满伤害的热带丛林里,仿佛是一条出了洞的眼镜蛇,一夜之间捅死七个武装到牙齿的越南特种兵。
小七惊奇道:“那你为甚么会关进这里?”
每一个刀口舔血的人,黑道上的地痞也好,疆场上的大兵也罢,内心都会有一个放不下念想。当腥风停息,血雨间歇的时候,总会躲在一个角落,用本身内心最温馨的处所追思着过往。
李风正在和小七谈天。
小七叫真道:“那是因为你手里没枪。如果有一把枪,就算只要一颗枪弹,我也只要逃命的份。”
“杀了几十小我。”小七淡淡答复,仿佛杀几十小我在他眼中跟杀几十只鸡普通。固然究竟就是如此,但是听在李风耳中就有点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