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我浑身没有一处不疼。将副驾的门翻开,我对狗狗大喊了一声。狗狗几步窜了出去,我策动越野缓慢朝后倒去。车前,枪手的尸身扑入尸王的怀里。就见他冲我奸笑一下,张嘴咬破了枪手的喉咙在那吸吮起来。半晌,那具尸身便成为了一具干尸。他将尸身扔到一边,用手指在嘴角抹了抹,然后将残存的血液舔了个洁净。
“算你运气好!”我耸耸肩,看着对方笑了。这是存亡劫,过不去我就死,畴昔了我就活。对于枪手来讲,他开枪的机遇只要一次。一样对于我来讲,我出剑的机遇也只要一次。他死,我就能夺车返回郊区。我死,这里就是我的葬身之地。
“走,我们进城!”狗跟在我身边,不时昂首看看我。我拄着剑柄,脚步盘跚的顺着来时的路朝郊区走去。前路不近,途中还不晓得有没有凶恶。不过眼下对于我来讲,只要进步这一条路可选。就算前头杀机四伏,我也必必要走。一起走了一个小时,我终究支撑不住,瘫坐在了路边。来的时候坐三轮都感觉远,现在步行,我感觉更加艰巨。包里另有一瓶水和几块紧缩饼干。我将它们拿出来,跟狗狗分食掉。看了看天气,我取出烟来点了一支。
一推档杆,踩下油门我顶着他就朝前头缓慢驶去。车后,尸王率土已经没了踪迹。不过我晓得,他既然出来了,就不会这么等闲归去。他必然还尾随在我的身后,只不过我临时发明不了他罢了。僵尸趴在引擎盖上,不断冲我嘶吼着。我将方向盘摆布一阵急打,僵尸一个没抓稳,从车头处摔落了下去。咔咔两声,车轮从他身上碾压而过。我管不得他是死了还是没死,冒死将车朝前奔驰着。
“就是现在!”我一招无痕扫出,咔一声手剑归鞘,盾手的眉心处留下了一道寸长的血痕。
“咳……”没等烟吸出来,我就咳出一口血来。咬咬牙,将烟头抛弃。我撑着剑起家持续朝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