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克上面,有很多近似电工的那种小口袋,每个口袋内都塞着一根金条。
皮特也不挣扎,反而戏谑的笑道:“没有人想死,特别是我这类大有前程的人。”
林耀的枪口再次对准他的脑袋,脸上没有任何谈笑的意义。
“你是劫匪的老迈?”
林耀骑着马,跟今先人突入了树林。
数一数,皮特身上足有二十四根金条,每根都是500克的大金条,加起来一共是12公斤的黄金。
皮特无可何如,只能解下腰带绑住了本身的双腿,摊了摊手:“说吧,如何能换一条命?”
他的枪法很普通,而他很清楚本身面前这小我,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以外的间隔打中他。
砰!!
“小镇上有你的通缉令,你在上面值200美圆。”
火车上有几百号人,他们不体贴金条被抢,却不答应抢匪打本身的主张。
一条大鱼!!
“你不会是想抓我归去领赏吧?”
看到皮特身上有这么多金条,林耀思疑他是劫匪中的头号人物。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把手伸向腰间!”
蝼蚁尚且轻易偷生,没有人想会死。
靠近一看,这是个一脸颓废,身上没有二两肉的瘦子。
“你很识相,我现在有点喜好你了。”
林耀没有反对他的话,因为翻开皮特的外套后他发明,皮特内里穿戴一件特别的夹克。
他能够在三百米外的间隔上,一枪射中劫匪的马匹,劫匪却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将这个场景再复原十次,劫匪也不成能斗的过他。
皮特一脸悔怨,实在他们早就处理保卫了,林耀他们听到的枪声是搭客们在侵占。
“你熟谙我?”皮特反问道。
林耀仍然端着枪,看了眼他的腰带持续道:“现在解下你的腰带,用它捆住你的双腿。”
林耀一开口,皮特脸上就暴露了笑容。
“不,你不能如许对我,我...”
林耀嘴角带出笑容,优良的枪法与机能杰出的步枪,在这类场合下阐扬的淋漓尽致。
“撤,快撤!”
林耀没有跟从老比利他们,而是盯上了一名甚么也没拿,看似两手空空的劫匪。
“你要上交这批黄金,他们顶多给你五百美圆的嘉奖。”
“到时候,赏金猎人会来追我,而你能够拿着黄金搬到多数会,过你想要的糊口。”
他很清楚,本身如果落在治安官手上,遵循他的经历必然会被吊死。
老比利挥动着步枪,带领世人追杀而去。
劫匪被摔的头破血流,脸上的面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后的手生硬在身前,看着月色下而来的林耀:“朋友,给个机遇吧,你就当没见过我如何?”
掳掠金条,洗劫搭客,实在是两个观点。
林耀翻身上马,枪口对着此人的脑袋。
他必然是个用枪的妙手,就像那些闻名牛仔一样。
“火车上有72根金条,我拿24根,这是我应得的嘉奖。”
莫非他们不晓得,这辆火车最有代价的是黄金,哪怕将几百名搭客洗劫一空,抢来的财物也不敷黄金的一个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