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中,叶国欢到了最后时候,他掳掠不但是为了劫财,更多的是寻求刺激。
张叔固然丧失不小,足有三四百万。
“贯穿伤,没伤到骨头,养个十天半个月就好了。”
叶国欢扫了眼四周人,仰着脖子说道:“呦,没看出来,你混的不错嘛。”
张叔人老成精,在林耀这类人面前怎敢拿大,和四周的小弟一样叫了声耀哥。
我不贪多,一笔钱分红四份,一份五十万美金,这个钱你让人带给我乡间老娘,事办成了,我这条命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听到叶国欢敢唾骂林耀,刀仔飞起一脚将他踹了个狗啃泥。
这位白叟家就是张叔,也是被叶国欢他们掳掠的金店老板。
噗通!!
“耀哥,张世豪带来了。”
他又不是叶国欢如许的疯子,并且林耀凶名在外,万一真要把他压成肉饼如何办。
林耀搀扶着张叔,将他领到叶国欢面前说道:“张叔,此人叫叶国欢,就是带队抢你金店的悍匪头子。
看着跪在地上的人,林耀开口问道。
“你想如何算?”
获得了林耀的补偿承诺,张叔心对劲足的坐车分开了。
以是面对伤害时叶国欢会硬到底,张世豪见势不对就会怂,他很惜命的。
畴昔的敢死队队长,用的都是这类人。
“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