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底没设想中那么无坚不摧,话说完,嘴角止不住地轻抖,他们隔得太远了,连抓着他的手、摸摸他的脸都成了期望。封澜哽咽道:“别让我悔怨,小野。”
封澜像笑又像哭,“王八蛋,你现在也不肯说一句好听的哄我?嘚瑟吧,把稳我碰到比你年青,比你长得好,还会蜜语甘言的男人,到时我忏悔了,等你出来,我已经成了孩子的妈!”
“我那是跟你客气,你没听出来?”丁小野昂首道,手腕处刚好一些的擦伤又被他拨得磨破了皮,冒出细碎的血珠子。
丁小野面色略有些难堪,含混道:“有需求一向问吗?”
封澜畴昔常问本身,丁小野到底有甚么好,值得她为他疯魔,为他豁出统统,做尽傻事?正如她妈妈所说,他不过是年青,又长得都雅,但是她爱过的男人谁又差了?为甚么她没有体例为别人做到这类境地?但是现在她明白了,一样豪侈的支出,周欢然会充满负累和压力,丁小野却坦开阔荡,没有任何伪饰。他的“无耻”是因为他不管代价标签上写着三千块的衬衣还是一整间餐厅,只当作那是一个女人最浅显的爱情。他体味,他接管,他让她晓得这值得。他是照着封澜的心严丝合缝长出来的妖怪。
她回家后第一时候翻出了丁小野说的东西。抽屉里多了几张存折和房产证明,除此以外另有一串钥匙,上面有只老旧的串珠兔子。最让她惊奇的是那本曾属于她的《毛姆精选集》。
任凭封澜将整本书翻遍,只找到两个字,还是她本身留在内封上的署名。她愤恚地将书摔到一边,人仰倒在床上,被单掠过脸颊,痒痒的,像丁小野嘴里叼着的芦苇从面前扫过。她想起了在水库烧烤那天丁小野援引毛姆的一段话——封澜又爬起来,仓促翻到那一页,除了白纸黑字,甚么都没有。
丁小野那张世上最贱的嘴,说出了封澜听过最好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