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你也是我碰到的第一个异人。”
直至散场从幻月楼分开,我也没想明白,这位青州秦公子究竟想做甚么。
更何况,他的血,闻起来确切很香。
待擒到小蝶,我这才发明它并非活物,而是由精美机器打造的构造蝶,尾部中空,藏着一道小笺,上书五字笔风极其张扬。
金线收拢回袖,我将小笺重新放了归去,松开小蝶的翅膀,盯着小蝶振翅朝夜色中飞去。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食用过任何东西。
秦公子落在我身上的目光过清楚显,我看向他,“你一向看着我做甚么?”
“青州秦公子。”我道,“若论起边幅,你可比我妖了很多。”
这不咬一口,实在说不畴昔。
我将手腕上缠绕的金线卸下一缕,把持着金线想要抓住小蝶,没想到却被它预先躲过。我心中不屑,戋戋小蝶岂能逃出我的掌心,随即把持金线追上去,这蝶竟然再次躲过我的追击。我一时来了好胜心,金线分裂成数股将它团团围住,它无处可逃,只得乖乖束手就擒。
“那是你孤陋寡闻罢了,天下之大,百家姓尚不能将天下人之姓列全,何况是你。”
若我是个弱女子,此时现在,便能够大呼着“非礼啊。”
“只是平常的桃花醉。”他极其有眼色地替我斟酒,“女人,请。”
他身影如同鬼怪,瞬息间便从我的面前消逝了。
但是我忍住了,东陵家的公主,如何能够连戋戋引诱都抵挡不住。
因而我凑上去舔了舔他的喉咙。
这金线是我的兵器,当初我给浣歌修补皮俑时,从葬我的棺椁里找出来的。聚在指尖时可做锋利护甲,能徒手挖心;聚在周身时刀枪不入,如金缕衣;倒灌内力至金线内部,金线便如刀剑。总之,是个攻防兼备的好兵器。
“东陵赢玉。”他轻声念了一遍我的名字,似偶然道,“女人这个姓氏可不常见啊。”他那双淡色的眸子微微转了转,也不知在想些甚么,神采非常耐人寻味。
难怪都说青州秦公子风骚,他对各家特性如数家珍,甚么“此家水袖舞得最好。”、又或是“此家歌舞普通,茶点果子详确。”
诸如此类。
可我竟然发明,我竟能闻到酒香,我觉对劲外,有些怔然,“这是甚么酒,好香。”
我筹算飘上墙头,从瓦檐的暗影当平分开。
半刻以后,从他拜别的方向飞出一只透明翅膀的蝶,这蝶在夜色的袒护下几近藏匿,若非我身有巫术,也绝发明不了。
若他没那么多心眼儿,我倒是感觉今后无趣时,还能约他出来解闷儿。
他游移一瞬,随即回过神,挑了挑眉,“那可真是秦某的幸运。”他转了转脖子,侧身让出一条道来,“城中有专屠异人的镇天卫,你动静闹得如许大,想来他们已经重视到你了,你可得谨慎些了。”他意味深长隧道,“但愿我们还能有再见的时候。”
我看着他那异于凡人的乌黑睫羽,想起我曾经养过的一只鹤。
他微侧过身,“女人如果不介怀,秦某倒是乐意为女人带路。”
我有些惊,他莫不是和后辈读的是同一本书?
说实话,我确切想。
我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他总不能一下就猜到此东陵赢玉是彼东陵赢玉吧……他一看便是不看读书的那类人,毕竟江湖荡子,有几个爱读书的。
“那你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