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里的人都猎奇却又惊骇地打量着我们。
我竟然连被割伤的痛都感受不到了。
无所谓了,我已经心灰意冷了。
“啧啧,可谓完美!”
有大胆的男人拿着锄头上来跟元佰业谈判,还要赶我们走。
“你们是甚么妖妖怪怪,从速分开这里,我们不欢迎你!”
阿婆悄悄地摸着我的头。
元佰业弄来了一个轮椅,他把我抱到了轮椅上,给我带了帽子和口罩,又不放心肠给我套上了一个大外套。
当元佰业摘下他的和我的口罩时,他们瞥见我们的真脸孔以后,一个个吓的四散逃去,大呼不已,仿佛是看到了妖怪。
那天早晨,他喝完第四十九碗血以后,砸吧了一下嘴,意犹未尽地说道:“这每天都喝血,明天开端喝不上了,还真会有点不风俗。”
车子开动,我发楞地看着车窗外的统统,既无助,又深感无法。
那天早晨,元佰业第一次喝我的血,冲动的差点摔了碗。
我朝阿谁阿婆抬了抬眼皮,我想对她笑一下,却笑不出来。
一个阿婆给我端来了一碗水,并喂给我喝。
“小女人真不幸!”
元佰业看着我的脸,对劲地点了点头。
元佰业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个哈欠,“明天真是累死了……”
成果,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了,元佰业倒是再也没有醒过来。
他把我抱上了车,并把轮椅折叠起来放在了后备箱。
听着元佰业的话,我只感觉他的这个借口好好笑。他会有那么美意帮忙人?
“别冲动,我们不是好人!更不是甚么妖怪!我是来帮忙你们的!请你们信赖我!”
他冷冷地说完这些,就倒头睡觉了。
他低头看着奄奄一息的我,没有涓滴的怜悯之意。
出了旅店,元佰业推着我来到了一辆旧车前。
我听到他的喃喃自语:“能够长生不老了……真好……”
他可真够谨慎的,我都成如许了,别人如何能够还能认出我。
元佰业真狠,他在我的脸上抹了甚么药,我的伤口即便愈合了,也会留下印记。
比及了早晨,夜深人静的时候,元佰业就会筹办一个小碗,放我的血喝。
我低头喝水,瞥见了碗里,我的脸,一条条玄色的沟壑充满一脸。
他们问元佰业是如何回事,他叹了一口气,说我的时候到了,再过几天,他就会带我分开这里。
“等过几天,你脸上的伤好了,我再带你走!”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是不会带你走的!你就在这里自生自灭吧!”
即便到了这里,元佰业也不敢把本身的真名奉告他们。
他放心肠睡着了,还打起了鼾。他不消担忧我会逃窜,也不会担忧我会耍甚么花腔。
路人“哦”了一声,那语气是对元佰业的敬佩,一个父亲照顾病重的女儿是很辛苦的。
“我终究喝到长生不老血了!哈哈哈……”
元佰业并不急着带我走,而是不急不慢地给我化着“妆”。
然后,他在我的脸上涂满了药,伤就没有那么痛了。他在中间的水盆里洗了手,我发明盆里的水竟然都变成了玄色。
元佰业倒是大言不惭隧道:“她是我女儿,得了沉痾,我想带她四周玩一玩!她怕冷,就给她多穿了一件衣裳!”
我终究明白他们初度见我时,为甚么会那么惊骇了。我的脸真的毁了。我本来还一向迷惑,元佰业晓得我的伤口会主动愈合,伤口对我是没有效的,如何会还想用刀伤毁我的脸。
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元佰业就停止了喝我的血。
路上,元佰业开车累的时候,就会找个处所歇息。
他开的处所越来越偏,我离风南双,也越来越远。不晓得此生,另有再见到他的机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