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可谓完美!”
那天早晨,元佰业第一次喝我的血,冲动的差点摔了碗。
元佰业弄来了一个轮椅,他把我抱到了轮椅上,给我带了帽子和口罩,又不放心肠给我套上了一个大外套。
“小女人真不幸!”
一个阿婆给我端来了一碗水,并喂给我喝。
我瞥见他们拿着锄头的手都在颤抖。
如果现在有一面镜子,我的脸必然是血肉恍惚的一片。
我能闻声本身的皮肉被割开的声音,很闷的声音。除了忍,还是忍,只能忍。
我终究明白他们初度见我时,为甚么会那么惊骇了。我的脸真的毁了。我本来还一向迷惑,元佰业晓得我的伤口会主动愈合,伤口对我是没有效的,如何会还想用刀伤毁我的脸。
这让我想起了我妈。实在这个阿婆应当和我妈的春秋差未几大,只是长年的田间劳作,风吹雨晒,让她看起来比实际春秋老了好多。
几天的时候过的很慢很慢,我一向看着上面,眼睛发胀,发酸,偶然看东西另有点恍惚。
村庄里的人都猎奇却又惊骇地打量着我们。
没有人思疑我的身份,思疑元佰业的身份,村庄里的人对我们只要感激。
元佰业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个哈欠,“明天真是累死了……”
“我终究喝到长生不老血了!哈哈哈……”
他在村庄里建了一座黉舍,还开了一间诊所,并且还是免费给人看病。村庄里的人也是不要钱的给我们盖了一座土坯屋子。
他终究比及这一天了,我却对本身的运气,无能为力。
当元佰业摘下他的和我的口罩时,他们瞥见我们的真脸孔以后,一个个吓的四散逃去,大呼不已,仿佛是看到了妖怪。
他放心肠睡着了,还打起了鼾。他不消担忧我会逃窜,也不会担忧我会耍甚么花腔。
阿婆悄悄地摸着我的头。
元佰业看着我的脸,对劲地点了点头。
他开的处所越来越偏,我离风南双,也越来越远。不晓得此生,另有再见到他的机遇吗。
“等过几天,你脸上的伤好了,我再带你走!”
然后,他在我的脸上涂满了药,伤就没有那么痛了。他在中间的水盆里洗了手,我发明盆里的水竟然都变成了玄色。
“别冲动,我们不是好人!更不是甚么妖怪!我是来帮忙你们的!请你们信赖我!”
我朝阿谁阿婆抬了抬眼皮,我想对她笑一下,却笑不出来。
那天早晨,他喝完第四十九碗血以后,砸吧了一下嘴,意犹未尽地说道:“这每天都喝血,明天开端喝不上了,还真会有点不风俗。”
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元佰业就停止了喝我的血。
他奸笑着,拿出了一把手术刀,在我的脸上悄悄地划着。
听着元佰业的话,我只感觉他的这个借口好好笑。他会有那么美意帮忙人?
那几个男人还是很惊骇,但他们赋性是仁慈的,当时候天已经快黑,见我们没有歹意,就让我们住在了一间破草屋子里,让我们第二天禀开这里。
路人“哦”了一声,那语气是对元佰业的敬佩,一个父亲照顾病重的女儿是很辛苦的。
这里很穷,很偏,只要土坯屋子,没有二层洋楼。
路上,元佰业开车累的时候,就会找个处所歇息。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是不会带你走的!你就在这里自生自灭吧!”
我的身子越来越弱,神采越来越惨白。
无所谓了,我已经心灰意冷了。
车子开动,我发楞地看着车窗外的统统,既无助,又深感无法。
比及了早晨,夜深人静的时候,元佰业就会筹办一个小碗,放我的血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