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故乡伙的发起让我很难回绝。
故乡伙和我涂完了药以后就一起上楼――按照我平时的察看,大部分的鬼都喜好呆在楼上。
故乡伙狠狠灌了一口咖啡,“这我那里晓得,总之你是阴阳眼错不了。”
骷髅飞过了我头顶,然后停在了房梁上,转头冲我开合着他的下巴骨头。
见我沉默,他又重新起了个话头,“这些以后都能够渐渐说,我也听秋水说了,你这店里没甚么赢利的。莫非你就不想多赢利,抱得美人归?”
不过现在悔怨也晚了,门一推开,就瞥见一团惨红色的东西往我身上扑过来。幸亏故乡伙眼疾手快,拎着我后颈的衣服就把我拉得今后退了几步。那惨红色的东西扑了空,从我面前飞畴昔,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副只剩下骨架的骷髅。
我高低扫了一眼故乡伙,他固然随身挎着个可疑的麻布袋子,但是这么细心一看,才发明他穿得东西仿佛还不错。
临时就当作是真的好了。
他一边说,一边用力摆手,看那模样,还真是怕他这半只脚进了棺材所剩无几的阳寿再丧失了。
故乡伙说:“这当然不一样。你天生阴阳眼,本来就应当能够瞥见鬼的。以是我才说你是抓鬼的奇才,要晓得阴阳眼意味着你的身材以内阴阳完美的均衡,能够在阳间阳界自在行走……”
他倒是也不抵挡,任由我拉着就下了楼。因为他来的时候就表示过要收我做门徒,再联络一下李秋水的态度,不难猜出这故乡伙实在是早就盯上了我的,不然如何解释他竟然还提早算了我一卦。
干这行能赢利吗?
抱着这类心机,总之我最后同意了故乡伙的发起。
我内心又是冲动又是有点惊骇地冲突着比及了早晨,关好店门以后和故乡伙一起把药液筹办安妥。碗里的药液燃烧着收回冰蓝色的火焰,我踌躇着还是把药都抹在了头上。感受眼皮上有一股清冷的气味往脑筋里钻去,而脑门上则始终是温热的。
到了楼下我给故乡伙泡了杯咖啡,此次没有效便宜货,来了一杯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