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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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在他一筹莫展之时,雨停了。不做多想,他撒着脚丫子朝村外跑去。

太阳暴露半个脸,光照过来映在叶尽欢身上,有些刺目,他眯了眯眼,饶有兴趣地看着阵法里火红色的狐狸。

在知名宗呆了五年才晓得那人也在,他返来今后一向在闭关,以是叶尽欢才从没听人提起过他。

然后他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

云贺堇利落应下,叶尽欢没少照顾木槿,他自当感激一二。

“叶兄。”云贺堇出门看木槿,见到叶尽欢便上前号召道。

现在这统统,他该接受,他也情愿接受。

干才老是贫乏自知之明,总觉得尽力了、支出了,就会胜利。叶尽欢就是这此中一员,劳累怠倦却碌碌有为。

到了家,推开门便见叶老头儿正坐在阔别优哉悠哉游哉地喝茶。他轻啜了一口,闭上眼,感受那茶香在唇齿间缭绕,心对劲足地舒了一口气。闻声吱呀一声,是叶尽欢排闼而入,手上提了只红色的狐狸,那一脸傲岸的小模样,招人爱得很。

“后山捕的。”

良月高悬,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夜风瑟瑟,吹起一抹月华挂在檐上,带来多少喜乐多少愁。

母亲脾气极好,性子暖和,不管何时都是细言细语的,他小时恶劣,总爱肇事,可母亲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每日做好饭,等他返来,给他洗妙手,笑着听他说内里的趣事儿。她教他认字,教他为人处世的事理。她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他早已担当宗主之位,应以天下百姓为重。历代知名宗宗主,皆无朋友。何其残暴。

“那恰好,就养着。”

他替叶尽欢把狼藉的头发一一拨向肩后,脸挨着他的头,抱着他。这一转眼,小孩儿就长大了。

凤四娘早已搬出酒来,摆出四个海碗,一面倒酒一面说道:“叶小子,上厨房去把菜端出来,今晚又要喝我多少银子走,干点活儿先!”

叶尽欢有些恍忽,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沐余生时的景象。他第一次见到他,并不是在华越山,而是在桃花坳,就在村口,河边那块三丈多高的青石旁。

叶尽欢闻言,把小家伙给了叶老头儿。

他站在那边,脚下灌了铅,移不动一步,傻愣愣地望着那少年。

叶老头儿顺手就给他脑门儿一下,骂道:“你小子吃奶那会儿,饿了不也是这个样!”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从满心期盼到万念俱灰,再从万念俱灰到癫狂病态。等他复苏过来,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想要转头却为时已晚。他执念太深,认不清实际,做了很多错事,害了很多人。

这个位置本来是他父亲的,何如造化弄人又传给了他。他也曾有个幸运完竣的家,只是最后散了。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哎!快把这小东西给我看看。”他起家喊道。

“哪儿来的?”

儿时的依靠、喜好,是在甚么时候变质的呢?甚么时候开端,他在叶尽欢心中的定位不再是可亲可敬的兄长,而是能够同忧同喜、能够并肩作战的朋友?

然后呢?

叶尽欢十岁时曾插手过知名宗的提拔,统统小孩挤在一块空位上,你争我抢地想要排在前面,再像货色一样被遴选。而他资质太差,测试出来只是个伪灵根,只比那些没有灵根的好一点,知名宗来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喊了下一个。修真界第一仙宗,会放着好的不要而去选他?以是他又回了桃花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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