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谦看我一眼,悄悄叹了口气。华夫人终究对我说:
“呵,可现在身无长物。娘,与其再当一回逃亡之犬堕了父亲英名,不如就在此地等那些鹰犬,也算全了时令!”
越谦说:
越谦轻声说:
前天进城后,王守仲把我带到郡守府,便马不断蹄地押送越谦华夫人入皇城去了。
我想,既然不晓得该去那里,就跟他走吧。
“唉,儿啊,当初你说白女人身具异相,不敢收留。只怪为娘没有听你的话,见她孤傲心生怜悯。唉,既然连夜清算好了行李,为今之计……便走一步算一步吧。”
那王守仲喜形于色,大手一挥:
初见明白,他嘎嘎大笑踩着金大王……
“好了!此事不成忽视,待将这二人押送至皇城后,众将士皆赏黄金十两,军中解酒禁旬日!”
我有些奇特,他们仿佛要把我也一起带走。
素莲在戏台上兔子一样颤抖着……
到草庐时,已是凌晨。
王守仲愣了一愣,俄然怪笑道:
越谦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
几十匹马“唏律律”地叫喊,在草庐外隔了几十步远停了下来,马蹄“哒哒”响着,排成队环绕草庐不住转圈,顿时黑甲骑士披着披风猩红,甲片纹丝不动。
“啪嗒”
越谦口中的“鹰犬”来的很快,实在我本觉得是哪种没听过的妖精,未曾想本来也是人。
他一擦眼睛,俄然又安静了下来,望向我道:
我扒开水晶帘,王守仲给我的住处很温馨,脚下是厚软的地毯,房里四周摆着大小花瓶盆景,梁柱雕着邃密纹饰,我很喜好。但脑中,又呈现风雪中孤傲单的青松,山洞里干枯的水潭,乌句山脚粗陋的草庐……
……
“呵呵,恭喜白女人,今后便要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喽。”
……
“王大人,这女人是我母亲收留的孤儿,就不必扳连了吧。”
上一次笑,还是第一次见到明白,他把金大王的外相剥下来给我做裁缝服。
……
越谦转头血丝密布的双眼看了我一眼便进了门,没一会,拿了一根冒着青烟的香出来。
忘丘十六年,这儿又住了三年,下一处会是何方呢……
初雪时,青松下那一剑……
“你把玉玦卖到郡城了!为、为甚么……为甚么。”
……
她的嗓子变得锋利沙哑了,我感觉有些刺耳。
“玉玦呢……”
“三位,请吧!”
我想着他又哭又喊的模样,仿佛未在妖精身上见过。
我晓得,我要去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