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大蜜斯瞪圆了眼睛,气势汹汹的看过来,把我没说完的话吓回了肚子里。
回想起两天前,我和毕锦摊牌的时候,他只是稍稍一惊,然后就满面笑容的说我曲解了,还说包管帮我这个忙。当时我搞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是甚么药,只能看在兄弟情分上信了他一次。没想到他竟然直接给我家派了请柬,邀我们去酒楼用饭。
可这枪是开过火的,我又不晓得她上没上保险。万一她打我的时候枪走了火,打到了人,那但是要命的!
看着满桌的饭菜,看着其乐融融的与家人谈天的毕锦,看着傻笑着和雀儿打情骂俏的老农,我有了一种仿佛梦中的感受。
我之以是能和上流社会有些交集,只是因为我和毕锦的干系好,仅此罢了。自从毕锦开端叫我兄弟,只如果有机遇,他就会带我去那些看起来就很短长的场合。一方面是为了让我见见世面,另一方面是想让我在上流社会地痞脸熟。
一个女孩子,打人能有多疼?我深思就挨一顿打,让毕锦的mm出出气就得了。谁知这女人竟然要拿枪握把砸我——我倒是不怕被枪握把砸,被枪握把砸,顶多被打个头破血流,不至于被打死。
和真正的聪明人比拟,我枪理必定是不敷聪明,但是“蠢”这个字和我绝对是不搭边儿的。以是毫无疑问,毕大蜜斯很讨厌我,并且讨厌的不得了。
“让他干吗!”
以是我才说,我服侍不了大族的大蜜斯。就这脾气,要想服侍好她,我得给本身脖子上套个项圈儿,蹲地上和她说话。她让我伸手我就得伸手,她让我抬腿我就得抬腿——他娘的!这是男人过的日子吗!
毕大蜜斯此人,在外洋呆过三年,会说好几种本国话,我是一种都听不懂。
既然是狗,和人就是有辨别的,是不能和人平起平坐的,更不成能和人立室。以是从一开端,我就没对上流社会的那群大蜜斯抱有任何但愿。
起外号讲究抓特性,鼻子大的人会称作“大鼻子”,耳朵大的人会称作“大耳朵”,脾气倔强的人会被称作“倔驴”。再有就是因为讨厌,起的欺侮性外号,比如毕锦就管司琮魄叫“狗”,或是“狗东西”。
“大蜜斯,您叫我?”
爹的那番话,让我下定了决计——去他娘的前程!老子就要做本分人!毕锦那小子如果再敢管我的婚事,这兄弟我就不做了!如果他另有点知己,闹掰以后他就不会拿由影如何样。如果他真做了混蛋事,从今今后他就是我的仇敌。只要有机遇,我必然弄死他!
少女的声音从身侧传来,离我近在天涯。我强挤出一个笑容,拧动生硬的脖子,转过脸去,将嘴角挑高了一些。
“你觉得我想嫁给你啊!蠢猪!”
在这件事上,我下了很大的决计。可终究,倒是一拳打在棉花上,白搭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