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找你。”她尖着嗓子说。

他不美意义地笑了。

“你不会感觉现在喝酒太早了吧?”船长问。

“实在我是倡导禁酒的。”他说着给本身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乐部威士忌。

我到塔希提不久,便遇见了尼科尔斯船长。那天凌晨,我在旅店露台吃早餐,他走过来跟我搭讪。他传闻我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很感兴趣,以是想来跟我聊聊这小我。塔希提的岛民对流言流言的酷爱并不亚于英国村落的农夫,我先前问过一两小我有没有斯特里克兰的话,看来动静很快就传开了。我问这位陌生人是否用过早餐。

他笑的时候暴露满口乌黑的烂牙。他是个非常干瘪的男人,身材偏矮,灰白的头发剪得很短,上唇有蓬乱的灰白胡茬。他有好几天没刮过胡子。他的脸庞有很深的皱纹,长年的日晒让它变得棕黑;他两只眼睛很小,是蓝色的,看上去非常灵动。它们贼溜溜地转得很快,连我最纤细的行动都不肯放过,一看就是那种奸滑的流民。但当时他对我非常热忱友爱。他穿戴陈旧的卡其布西装,双手脏得应当好好洗一洗。

但我感觉他的糊口并不幸运。他的肠胃不好,嘴里常常嚼着有助消化的胃蛋白酶药片[155];每天凌晨他的胃口都很差,但独一这类病痛的话,他也不至于如此颓废低沉。他对糊口另有比这个更大的不满。八年前他有欠考虑地结了婚。仁慈的上帝指定人间某些男人必须过着单身的糊口,但他们有些人因为本身的启事,或者因为他们没法顺从的内部身分,竟然违背了这类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类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怜悯的人。尼科尔斯船长就是这类人。我见过他的老婆。她当年大抵二十八岁吧,但她是那种别人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因为她二十岁时并没有显得更年青,比及四十岁也不会显得更衰老。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特别紧。她那张嘴唇薄弱的脸老是绷得很紧,她的皮肤紧紧地包着骨头,她的笑容、她的头发、她的衣服都很紧,她固然穿戴红色粗棉布打扮,但因为老是哭丧着脸,看上去活像穿戴玄色的孝服。我设想不出尼科尔斯船长为甚么要娶她,娶了她以后又为甚么不把她抛弃。或许他常常试图这么做,而让他哀思的是竟然每次都徒劳无功。不管他走得有多远,不管他藏得有多深,我敢必定尼科尔斯太太都会像运气般如影随形、像民气般刻毒无情地立即跟到他身边。尼科尔斯是没法摆脱她的,就像后果摆脱不了结果。

“好啦,我要走啦。”他说。

“好啊,乖孩子。”尼科尔斯船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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