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老骨头来,它并非是王老五从小就豢养的家犬,而是几年前有一次王老五从深山中把它捡返来的。当时的老骨头身受重伤,躺倒在血泊当中奄奄一息,身上那些被野兽撕咬的伤痕,看着让人触目惊心。要不是美意的王老五救回了它,恐怕老骨头早就死在了深山老林内里,连骨头都化成了黄土。

老骨头其他处所都好,就是有一样,喜好常常往外跑,偶然三五日不回家,不是出去偷鸡叼肉,就是跑到林子中撒泼去了,或许这类天生带进骨子里的东西并非人力所能窜改,故而风俗了的王老五也就听之任之,并不加以禁止。

只不过为了弥补老骨头犯下的错误,他花了很多冤枉钱,没钱就用东西抵押,还免不了一些口舌之争。固然如此,王老五还是没有嫌弃过老骨头,和以往一样喜好着对方,或许对他来讲,老骨头仿佛已经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部分,一个不成贫乏的家人。

“得了吧,其别人不晓得她孙主任,我还不清楚她的为人吗?算了,多说无益,马老哥我问你,你是不是也听了那些流言流言,觉得我真的是进山偷猎吗?”王老五有些不欢畅的问道。

王老五满不在乎的朝前走着,身边的老骨头仿佛有些不太乐意,对着那些投来非常目光的村民们直龇牙,吓得四周的村民们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一步。

“汪汪”老骨头欢畅的跑到了王老五的身边,扑在他的怀里撒起了欢了。王老五一样高兴的抱住对方,看这一人一狗的亲热样,就仿佛是一家人似的非常靠近。

说话的是一名年近五十岁的半大老头,姓马,是老马家土杂店的老板。马老板长得圆圆胖胖,酒糟鼻,红面庞,大脑袋上就只剩下了稀少的几缕头发,看那模样,再过个几年也怕是脑袋溜溜,寸草不生了。

“这个,实在我也是听别人说来的,说是畴前段日子开端,林子中......”

曾有文人骚人在此提笔留诗,内容大抵是“初阳袭来朝彩叠,千里云幡百重界;一眼看尽江山画,何必登高望楼阕。”诗句不算非常的美好动听,但也能彰显出此地绚丽的美景来。

“呵呵,老弟你是不是肚子里的酒虫又在闹腾了?不过这一回我可不敢再把酒卖给你了,孙主任明天专门找我谈过话,除非是有她的答应,不然别说是我,恐怕村庄里这些卖酒的铺子,没有一家敢把酒卖给你的。”

至于为何起老骨头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王老五没甚么文明,每次当他见到老骨头在和村里的狼狗咬架时都非常凶悍,那身看似肥胖的身材却非常强健,就像又老又难啃的骨头一样,故而才起了个老骨头的名字。

第二天一早,天气还蒙蒙亮,王老五便带着老骨头出了门,在他的腰间挂着那把锋利的猎刀,背上背着一把长弓和很多的弓箭,一起走去,惹得很多夙起的村民们窃保私语。

王老五晓得老骨头的脾气,只要有谁敢对他不敬,老骨头必定会立即冲上去撕咬一番。有道是咬人的狗不叫,别看老骨头平时闷不出声,但是到了该行动的时候,那股子狠劲和山里的野狼都有得一拼。为了制止产生甚么不镇静的事情,王老五加快了脚下的法度。

“老弟你也看到了,不是老哥不想奉告你,实在是我家婆娘的脾气不好,老哥就不能陪你了,但是我还是那句话,能不进山就别进山,本身要多重视啊!”说完马老头便一起小跑着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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