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地盘固然平旷,但是并不是没有山的啊,他头上扎的是红色的头巾,身上穿戴青粗布梢子,脚下穿得是千层底的布鞋。那梢子很简朴,用三尺布就能做成,前面前面各一块,仿佛牛鼻子一样。那青布的质地真粗糙啊,直到现在,王二狗都能回想起那种粗糙的布匹在身上划过的触感,那种触感的确就像是用人在用砂纸在你的皮肤上擦来擦去,如果不立即脱下,只怕用不了多久人的皮肤就会发红。
本身当时如何会穿那种衣服呢?
“甚么时候,我能像你一样飞起来,像你一样自在呢?”王二狗看着远处翩然飞舞的山和尚,喃喃自语道。
是了,人总要有一件衣服遮身的,不然和野兽有甚么辨别呢?而本身当时的皮肤早就因为频繁的摩擦而变得粗糙而痴钝,那里能感遭到这类摩擦的痛苦!
王二狗因而下山了,他的家在不远处的白岸村,这是小我数未几的小村庄,温馨、平和,也很贫困。他家是一个茅草做成的屋子,这屋子既不健壮,也不挡雨,一到了下雨天就是大水众多,连搁脚的处所都没有。
王二狗脑袋轰一下炸开了――他终究晓得了本身在干甚么,这就是本身削发前的景象啊!
王二狗的脑袋仿佛雷震一样轰鸣起来,他终究想起来了,他已经削发了,他再也不是阿谁昔日阿谁活泼敬爱的王二狗了,他再也不是了!
母亲的神采很哀伤,也很无法:“咱家已经没粮食可吃了,你们明天吃的就是这家内里最后一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