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如此年纪便能单独出远门,小兄弟倒是萧洒,我叫王虎,甚么懦夫不懦夫的,给别人看家护院混口饭吃罢了,我们是岚山城中‘吴记商号’的步队,筹算去四周几个镇子上转一转,恰好就要安营,不过,能不能让小兄弟住一晚,我可做不了主啊。”
郑棠的眼力何其强大,反应何其迅捷,夜色没有反对他看清那是一块红色的丝绢,在其别人发觉之前,他便迅的伸手然后收回,那丝绢便到了他的手中。
对于王虎的仗义执言,郑棠那叫一个打动,而王虎则是拍拍胸口,安抚道:“放心好了,小兄弟,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如果主家执意不肯收留,那我就安排些人手与你在四周别的安营,想来调些人手这类小事还是不成题目!”
“喂~~~前面但是哪家商号的步队?”郑棠没有多想,远远地便出声搭话,还挥了挥手,让对方看清了本身的位置。
“吴老爷,这小兄弟年纪不大,并且就只要一人罢了,不占用多少处所,四周我也派人看过了,没有埋伏,如果我们不收留他,这荒郊田野的,怕是野兽很多,弄不好会出伤害,我看就让他过夜一晚吧。”
郑棠自认没有让人一见钟情的颜值,翩翩公子也只是个打趣罢了,郑棠皱着眉,假装抬手擦汗,将那丝绢拿在面前细心一看,这才现丝绢上除了那一枝梅花外,另有一个仿佛是用胭脂写成的字――跑!
那王虎身强体壮,还是个大嗓门,看上去倒是豪放,不过确切如他所说,他只是个保护,能不能让郑棠这个外人同业,却还要看主家的意义。
“小生郑棠,红叶镇人士,这不是想着出去见见世面嘛,家里分歧意,以是我就偷偷跑出来了,不知这位懦夫如何称呼,诸位又是哪家商号的步队?”修行相干的事情,郑棠天然不会多说,因而这才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来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