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中的一个胸口中枪,已经死透了。
这家伙中了两枪,不痛才怪!
厉声喝问道:“说!你们一共有几小我在四周!”
很快,强盗收回了两声微小的咳嗽声,紧接着,此人展开了眼睛,当他看见面前的魏可的时候,眼神里暴露了惊骇的神采,但随即就面孔扭曲,唉哟唉哟惨叫出来。
一支带有对准镜的美制M14步枪!
天啊!那是M14!
一小我!真的是一小我啊!她阮明珠连一枪都没打,而茂生昌也没有起到一点感化,他们两个都是军队里的精英分子,却仿佛在如许的场合里,美满是安排。
强盗就像疯了普通,冒死挣扎,但没法摆脱开。
太残暴了,这比杀人还要折磨人。
现在的她,连肠子都悔青了,如果早晓得魏可如许干,她不管如何不会过来看,恰好!因为猎奇,她把魏可的统统行动,都看得清清楚楚,如此一来,这一幕诡异的镜头,就深深映入她脑海中了。
阮明珠平生第一次以为,赢这个字是如此的有力量。
那是死尸,用刀插入死尸的喉咙,乃至比杀死一个活人,更可骇!
心中慌乱想到,这男人的心肠真是比石头还硬,幸亏,他们是一起的,她不是他的仇敌,不然,没法设想,一旦本身落到这个男人的手里,求死不能,她该如何是好……
没错,就是一个疯的男人!
赢了。
试想,受伤暴徒在发明本身被俘后,本就很惊骇,又被魏可如此培植了一番,不疯掉就是好的了,那里另有思虑的才气,在魏可的逼问下,立即就照实招了。
另一个,中了两枪,第一枪打在腿上,第二枪击中了右臂,两处都不是致命伤,最起码不会当即灭亡,他是被魏可一脚给踢晕的。
也就是说,刚才攻击他们的仇敌,不但有两支火力强大的AK47,另有一支能在中远间隔精准射击的M14!
她现在亲眼瞥见,有人仅仅仰仗手枪,不但胜利活了下来,还把三个仇敌,全数干掉了!
不过没干系,男人很快就从山坡上返来了,手里提着一支步枪。
这就是茂生昌的感化,他吸引了对方的火力,他是炮灰。
她坐在魏可身后的地上,嘴边还挂着唾液。
咳咳!
茂生昌的前面不远的处所,一前一后,两个攻击茂生昌的强盗,也全都倒在地上。
魏可走上前,伸手拽住阿谁死掉的强盗,把尸身拖到昏倒畴昔的家伙中间。
窥伺连长茂生昌已经死了,这家伙运气不好,连手枪都来不及取出来,就被打成了马蜂窝,魏可走上去看了一眼,茂生昌的右腿上有一个血糊糊的大洞,是被M14的枪弹击穿了。
“开口!好好答复题目,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准说!我再问你!你们的老巢在那里?答复的不好,我不但喂你喝血,还要喂你吃肉!快说!我要晓得你们的人都在甚么处所!”
这个字的力量,是一个疯的男人教给她的。
接着,他从腰里摸出一把匕首,渐渐地,一点点插进死尸的喉咙里。
“啊不!”
终究,魏可把死尸的脑袋移开了,抬手不轻不重给了那强盗一个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