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丛边的斜坡下,六小我围成一个小圈。
“现在!号令!”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一刹时,海岛仿佛复苏了过来,本来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天,统统的统统都闪现出本相。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对劲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气倒是刚烈,颇合本王情意,却毕竟乃精神凡胎,且去吧!
“爽!哈哈!”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严峻得声音都在颤栗!
“履行号令!此次老子上,今后有机遇,没人跟你抢!”
砰!砰!
说来也古怪,莫名其妙变成魏可可的这两天里,有件事情一向令他迷惑。
这里是荒无火食的海岛,丛林富强,树木长得很有特性,低矮而稠密,广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翻开的巨型葵扇,在如许的环境里,视野遭到了极大的停滞。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材倒是不赖。
夜。
问话的是老团。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闭嘴!履行号令!”
2010年12月初,本地小城,春川。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魏可瞋目而视。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在他身后,其他五人敏捷向两侧散开,摆出战役队形,步枪平举。
夜。
清冷的光芒下,魏可手握突击步枪,如同一只猎豹,冲了出去。
“我返来了!”
没出处地,天空中滑过几道夺目标红色弧形闪光,那是照明弹。
知名岛。
魏可不由得暗自猜想,如果再把他扔回外海的知名岛上,可否保住一条命?
……
魏可的神采非常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果断。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清楚是窝囊!
浑身高低其他零件都很普通,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甚么分歧,但用力绷紧肌肉,手臂就会变得坚固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但,魏可没有趁机去嘲笑老团是软蛋。
魏可曾经很不喜好黑夜,特别是这类分外喧闹的夜,那会令他感到孤傲,不由自主回想起幼年时,那一个个冗长而孤寂的夜晚,心头不免出现丝丝凉意。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肯为犬!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停止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明,这是六个身穿玄色活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玄色帽子,但是,他们的打扮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成信!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好古怪,哪个正凡人类,具有如此力量?
(楔子)
……
他的目光变得凶恶。
东部外海,某岛链以东200海里处,编号F海疆。
这个时候的照明弹,就像催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