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哈哈!”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我们如何办!”
“号令!老团代替批示,当场埋没三十秒!我会向左边建议冲锋,把仇敌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部向左边建议冲锋!记着!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准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着!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肯为犬!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氛围中,满盈着一股海水奇特的淡淡咸腥味儿,另有远处波浪拍打礁石的哗哗声,如有若无传来,统统仿佛未曾有任何窜改,这座海岛就像一尊蒲伏在大海上的巨兽,仍然沉甜睡着。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你特么外号傻魏,真傻了吗?你当老子情愿代你去死啊,老子是看在你媳妇的面子上!如果不是履行任务,你就要当新郎官了!你死了,媳妇如何办,人家一个女大门生,不离不弃跟你几年,你忍心吗!别忘了,老子们履行的是奥妙任务,你死了,义士都不是!”
没出处地,天空中滑过几道夺目标红色弧形闪光,那是照明弹。
但,这时候他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魏可卒,阎王召见。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本年十九,住在春川乡间的一个村庄里,自幼憨傻,对甚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几相称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父母双亡,一小我守着一间破屋,勉强度日。
清冷的光芒下,魏可手握突击步枪,如同一只猎豹,冲了出去。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履行号令!”
还不但如此,这只左手非常的工致,哪怕再庞大邃密的行动,也能轻松完成,这类感受太奇妙了,就仿佛他具有了一只上帝之手,天使之手!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在他身后,其他五人敏捷向两侧散开,摆出战役队形,步枪平举。
……
他曾经是个热血男儿,有过凌云之志,乃至于,他很多次做过一样的梦,梦见本身变成了叱咤西承平洋的大豪杰,无所不能,受世人钦慕,但,那统统只是胡想罢了,统统都已画上句号。
夜。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材倒是不赖。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
夜。
魏可瞋目而视。
两道身影,如同蛟龙出海,义无反顾地冲进丛林。
投降?一群痴人!
“重视埋没!”
阎霸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返来,须进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任务打消!都别慌!跟着老子原路杀出去!杀!”
短短的数秒钟内,四周八方已经呈现了无数闲逛的人影,另有大喊小叫的声音,簌簌簌!枪弹重新顶飞过,更多的仇敌在朝天鸣枪,仿佛洋洋对劲地宣布:你们被包抄了,从速投降吧!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浅显少年人罢了。
魏可的神采非常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果断。
“我返来了!”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