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呈现一个奔驰的人影。
这小我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戎服,魏可靠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别的两个枪手也都是甲士,身上穿的是Y南群众军的正规礼服。
魏可的嘴角暴露一丝嘲笑。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戎服给扒了下来,因为此人的身材比较高,并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戎服根基没沾上血,魏可感觉,这身戎服或许对他有效。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对方总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此中吉普车的司机坐位上,死掉的那小我,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竟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刚才的一番战役,其狠恶程度,已经不亚于那一次他捐躯在海岛之上,固然仇敌的人数分歧,但是,魏可所接受的心机压力,乃至更大,因为,这一次的他,是不能死的。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啪!啪!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老迈,刚才是谁在兵戈?”
胜利了!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假定三个甲士被杀的动静传出去,会产生甚么?
话说,357师的兵士,为甚么会和金头虎王的部下,搅合在一起?
现场一片冷僻的死寂。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家,猫着腰,机灵地往前走,不收回一点声音,当他颠末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楚地瞥见,有小我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戈壁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侵占性兵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役,估计也只要魏可如许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军队,屡立军功,厥后南北越同一,这几支军队的番号都被保存了下来,此中就包含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晓得一些。
实在,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量议论本身,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曲解了,反而引发费事。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从速泊车,号召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返来的。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破戴不是甲士,而是蓝色的事情服,这类衣服,魏可已经很熟谙,恰好就是金头虎王部下的保镳们的打扮。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小我,此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小我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仿佛在祷告。
这个答复很简朴。
然后,敏捷退出弹夹,从口袋里取出枪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对方仅仅只要三小我吗?那是不成能的,魏可早已重视到了,在公路上那辆汽车的中间,曾经有人影闲逛,如果他判定的不错,那边该当另有不止一个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