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爷,我还是个孩子。”我一脸不幸兮兮的抬头说道。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常轩的脸变绿变绿再变绿,很好,这很合适蛇脸。
说好听点就是需求一个光亮正大名正言顺的跑路借口,比方某某山精怪把尸身都吞了补补肚子上的啤酒肚,被某某李记者拍下了,以是这不是赶尸人的错,满是为了一己私欲的某某山精怪的错。
“嗨,这话我就不乐意了。”我辩道:“你说我爷爷老不要脸能够,但说我就大错特错了。我让你认主了吗?我让你跟我走了吗?现在你跟我下山了怪谁呢,怪阿谁棋盘不健壮啊,我砸一下就碎了。”
我竖起大拇指为陆伯伯点赞:“陆伯伯高义,能以小钱慷慨赴死,这份血性才是真男人。”
陆伯伯这个赶尸人不说了,双眼冒钱光是他赋性。而常轩这个朴重的蛇人,怕是没见过比他那狡猾凶险翻脸无情的子孙后代,还不要脸的人!
没人在存眷怕死不怕死的题目,现在是陆伯伯和常轩感受本身的智商被拿起来狠狠丢地上揉搓。
公然,大师都是穷比,设法都是一样的。跑不跑路,就差一个锤子锤高兴房了!
常轩被噎的神采发青。他算是看清了,面前这浑小子不要脸的工夫,哪是遗传他爷爷?清楚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大雨导致路面陷落,此处三面环山,一处绝壁。”常轩凉凉道:“你要想走,只能摸黑跳崖。到时候断的胳膊腿的可别找我,我修为受损可背不动一个百多斤男人。”
我在二叔那堆杂书中,曾看过一本山鬼怪志,上面写着尸王的才气和特性。有气力刁悍金刚不坏尸身的,另有一出场就能引发周遭百里干旱的,亦有无魂无魄只吸血的。
常轩磨着牙说道:“你和你爷爷一样,老不要脸的第一次见我就鼻孔朝天要我认主,你这基因遗传了十成十。”
我转头看着他,目光清澈。嗯,这幅模样,如果再换个红红绿绿大裙子,抛个小手绢,更像当代某无良楼里专哄人丁袋金银的老鸨了!
常轩挑眉,轻嗤道:“怕死就怕死,莫非老李家的子孙一代不如一代,都是怂比了么?”
氛围沉默,沉默的很难堪。
陆伯伯的脸又绿了,手又开端间歇性抽筋了。
既然躲不掉,只能迎头上了!
“常轩。”我语重心长的说道:“陆伯伯不肯放弃他的钱串子,就怕今后买卖黄了饿死在路边。但你看我们小的小,老的老,死的死,如果带着我们一群去和尸王冒死,你有几分掌控?”
也不晓得常轩这个不会上彀的蛇,从那里学来那么多潮词。这是一个信号,不好的信号,如果长此以往下去,我这半个仆人的职位岂不是要一落千万丈?
就在我搜肠刮肚的筹办持续忽悠陆伯伯跑路时,常轩如鬼怪普通现身,他一手搭我肩膀上,不怀美意笑道:“你甚么时候变的如此怯懦怕事?”
半晌,我收回目光,长感喟道:“你不懂。”
常轩被我恶心的不可,干脆转头甩我一后脑勺。盯着他后脑勺都要盯出个洞穴,也没见常轩回我个和顺的眼神。
目睹氛围不算和谐,陆伯伯清了清嗓子,顶着两道不太和睦的视野,硬着头皮说道:“两位,尸身变成尸王,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饱腹,我们……”
“你个浑小子就不能吐句好话。”瞪视我一眼,陆伯伯一张老脸揪成一团,唉声感喟道:“能活着,谁想死呢,但如果这单买卖黄了,今后谁还敢让我接活?”
丢了钱串子?那反面用饭人丢了用饭家伙一样吗?
“……老李家的人,公然都是一群不要脸的。”最后常轩只恨恨说出这句话。
又细心扣问陆伯伯几个尸王的题目,我开端策动脑筋回想对于尸王的体例。不管有没有效,临时抱佛脚总归比甚么都不做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