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乾自幼家贫,在西北地区贫苦的乡村长大。都说村里的孩子早当家,程乾从十二岁开端就帮着他爹下地干活,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开端操纵黉舍的节假日外出打工来补助家用。但即便有如此多的家事琐事牵绊,程乾还是记取他爹的话。
上辈子作为一个特种兵,程乾具有无数保命的手腕,也几近学会了吃地球上的统统东西。大到山中猛兽,林中飞鸟,小到蛇虫鼠蚁,壁虎蜈蚣。只如果能吃到嘴里的,只要不会当下毙命的,程乾几近都吃过。在山林中履行任务之时,蛇天然也没少吃,并且大多数环境下因为要制止透露,常常会挑选生吃。
这十几年之间,他从一个新兵变成了特种大队的队长。他的萍踪遍及环球统统伤害的处所,从东南亚的湄公河,到巴以抵触的火线阵地,从亚马逊雨林,到索马里海湾。他经历了无数的伤害,也见过了太多的捐躯。和他一起插手特训的特种兵退伍的退伍,捐躯的捐躯,现在只剩下他一小我。
“草,还不如当时就死了算了,也算是为国献身,一颗枪弹,一了百了。现在穿超出来,反而是这副模样,真是TM的生不如死。”
前面的事很狗血,天有不测风云,程乾被临死之前的一枪打中了脑袋,捐躯了。
程乾的身材很好,他身高一米八五,身材魁伟,长年的农活下来,不但没有累垮他,反而让他的肌肉变的紧实,力量也超越凡人。以是,他在大二的时候就因为身材本质的优良,加上各项课程名列前茅而被挑了出来,成为了一名名誉的特种兵兵士。经历了一年的特训,当他的同期校友还在上大四的时候,他已经全部武装的呈现在了东南亚的密林当中。
他不由得回想起本身的宿世。
想想本身的捐躯,程乾感到非常的憋屈。
看着面前的庞然大物,程乾考虑着这肉起码够他吃三两个月的,这吃的题目就算是处理了。
这十几年,他送走了本身的父母,同时,因为事情的启事,他没有结婚,天然也没有孩子,活活的过成了孤家寡人。他的下属体味到了他的环境,决定让他退伍改行,而在这之前,他另有最后一项任务――――把部下这一批新兵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