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作为偷袭手的老鹰,赤果果的热诚!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阿谁小子究竟哪去了?
丁小天俄然不见了,这让老鹰大为慌乱,做为偷袭手,最大的忌讳就是紧盯的目标在本身的眼鼻子底下俄然消逝了,这意味着本身有能够成为敌手猎杀的目标,从而将本身送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老鹰做为暗黑天下杀手排行榜前十的杀手,当然不是浪得浮名,谁如果小瞧了他,被他的假装所棍骗,结果将是严峻的。
“砰!”
戈壁之鹰的吼怒声,在贸易街上空高耸的响起。
“他娘的,华侈老子的枪弹!”老鹰骂咧了一句,对着还在冒着硝烟的戈壁之鹰的枪口吹了口气,脸上暴露狰狞的笑容。
超强的罡气,令空中多出了一道人影,倒飞着跌到在几丈开外的楼顶上。
戈壁之鹰是把好枪,却明珠暗投。
现在,哪怕是在深夜里碰到鬼,老鹰也没有如此惊骇过。
“你要想晓得,就去阎王爷那边探听吧!”说罢,老鹰手中俄然多了一把戈壁之鹰,直接朝丁小天扣动了扳机。
老鹰也极其了得,一看匕首刺空,侧身已转,匕首顺势刺向丁小天劈过来的拳掌,他满觉得此招必然能迫使丁小天化守势为守势,从而窜改被动的局面。
老鹰从偷袭枪的对准镜中找寻着丁小天的踪迹,但遗憾的是,这小子就像消逝了普通,任他如何的尽力,也找不到他涓滴的影子。
老鹰的身躯只生硬了两秒钟,便放轻松下来,他自傲除了狙杀的本领外,对于近身搏斗也不输于其别人,不然,他如何能够挤进暗黑天下杀手排行榜前十呢?
杀手无情,冷血,他只是一个杀人东西,没有任何的感情。
现场还残留着硝烟的味道,做为一名偷袭手,如许的味道,让他很享用,每次在完成任务后,他老是会不自发的闭上眼睛,深呼几口,才意兴阑珊的拜别。
敌手很奸刁,躲进人群里,变更着脚法来回穿越,而他的速率又实在太快,老鹰几近找不到开枪的机遇。
谁晓得,通过红外线对准镜,他看到对方竟然在枪弹刚要钻透车窗玻璃的一顷刻,做出了精确的躲明灭作。
丁小天是粗心了一点,却没有完整放弃警戒。他见老鹰突奔而至,赶紧展开身影,来回几个闪躲,就躲开了老鹰的刺杀,没待他反应过来,划拳为掌,从侧边对着沙鹰的腰,重重地劈了畴昔。
拳掌跟匕首碰撞在一起,收回一道沉闷声,仿佛整幢大楼都为之动摇。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面无神采的望着丁小天,眼神中透出锋利的精芒,锋利而又冰冷,仿似一把锋利的刀刃。
现在,老鹰有一种担忧,他一向冬眠在同一个处所,而他又没有火伴的保护,很轻易被敌手找到,成为猎杀的目标,正踟躇着要不要撤离时,听到塞在耳朵里的耳麦传来“从速撤离”的警告。
但此时的老鹰,却没有一丝杀手的本质,他神采茫然的,眼睛浮泛的看着丁小天,仿佛只剩下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很快的,他的笑容就凝固了,意猜中的对方倒在地上痛苦抽搐的一幕没有呈现,在他的面前,只一片寂冷僻辉的月光。
老鹰见了,心中既气愤又窃喜。怒的是这小子放肆至极,对他刺去的匕首熟视无睹;喜的是顿时便能够割下这小子的手腕,看你还如何放肆!
“朋友,我总算找到你了。”
一个超卓的杀手,除了具有完美的枪技和过硬的工夫外,还要有一颗长于假装的心和永不断望的决计。
血肉之躯能抵得过钢铁锻造的匕首么?这个浅近的事理,就连蠢猪都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