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好久骑砍,一向没有想到写中世纪,写一个尝尝水,喜好的请点击保藏给保举。感谢。
一个礼拜,整整一个礼拜的时候!方南才气下勉强行走,当然,如果说垫上茅草的木板能被称为床的话。在这期间,他明白了本身的身上产生了甚么,穿越了,没错,他穿越了,还是来到了他最神驰的西方中世纪。
最后就是一其中年的精干的男人,他有着一头金色且乱糟糟的头发,粘着油腻肮脏的大胡子,他就是这片地盘的仆人,同时也是方南,哦,应当说是克莱夫的父亲,册封骑士克雷西达・沃兹沃思爵士。传闻他的父亲,也就是沃兹沃思爵士之前并不是一名贵族,而是一名卑贱的行脚贩子,不过有一次他在颠末荒漠的时候碰到了一条因为受伤而被冻死的白狐,从而获得了一条无缺的,没有任何缺失的白狐皮,而他用这条白狐皮在崇高罗马帝国的亚历克西斯・巴拉德公爵手里调换了骑士身份以及脚下的这片地盘,沃兹沃思爵士将这片地盘定名为原木村。
“我这是在哪?头好疼啊。”方南尽力的撑起家子,他感到眼冒金星,脑袋里像灌了铅一样沉,身材也像快散架了普通。尽力的回想了一下,最后的影象仿佛是两盏刺目标土方车灯。俄然他的眼睛睁得老迈,他想起来了,统统都想起来了,他是一名技校的门生,学的是冶炼。
这个被定名为原木的小村落本来是并不存在的,因为鄙吝的公爵大人不肯将一分一毫的有效地盘交出来,终究他将这片靠近丛林无用的荒漠赐赉了克莱夫的父亲沃兹沃思爵士。在这个年代里,丛林并不是一个好处所,这里因为埋没,常常会埋没一些特别的人,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称呼――强盗!克莱夫的父亲方才来到这里时,他被一群强盗攻击了,不过他也是以获得了他的第一批仆从,因为他壮硕的不像个贩子,倒像个可骇的佣兵,他一小我击倒了五名劫匪,还逼迫劫匪带他去老巢,在那边他有捕获了两个俘虏,今后残暴的白狐的名誉便在这块地盘上传播开来。
有人说,得不到的常常是最好的,现在方南想说这句话太特么的精炼了,本来在黉舍的时候,他整天胡想着本身成为游戏里的骑士,骑着高头大马,身穿沉重的铠甲挥动着利刃,带着尽忠他的骑士打击仇敌。但现在方南没有别的要求,只但愿这是一场梦,比拟来到这个期间,他甘愿下半辈子都在轮椅上度过,哪怕他还没有亲眼去察看,去体味这个天下,但他在这养病期间也弄清楚他现在的身份与身处的期间。
但是还没吼完,一辆大卡就冲了过来。“莫非是病院?”方南狠狠地甩了甩头,昏沉沉的脑袋让他没有方向感,不过很快他就感觉事情有些不对了,手按着的不是柔嫩的棉被,而是一根根干枯的茅草,没错,是茅草,从小在南边乡村长大的他对茅草可谓是熟谙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