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恕进入盛骄阳的身材时,才终究明白盛骄阳刚才为甚么会那么严峻。
真是成心机。
装修豪华到顶点的旅店房间内,灯光暗淡的很,只要两盏床头灯透过乳红色的大理石灯罩收回暖黄莹光。
盛骄阳低着头,林恕看不清他的神采,只听他用好听的声音轻声说:“不,一点儿也不,反而感觉很值得。”
这一回,纯粹是因为几近要没顶的疼痛。
以是,当他接过衣服的时候,顺手就握住了盛骄阳的手腕,“你不洗洗吗?那些东西沾在身上,可不舒畅的很呢。还是说,你想留作记念?”
林恕扫了一眼红色床单上的星星点点的血红,狠吸一口烟,说:“你是第一次吧?”
看着盛骄阳疼到没有一丝赤色的脸,林恕的脑筋里有些乱。
这个男孩,还真有点儿意义。
林恕昂首睨了他一眼,说:“不要叫我林总,叫我的名字。”
盛骄阳被他蓦地黑下来的脸吓住,呆了一呆,眼泪终究不再流下来。他咧开嘴笑笑,“你看,我的眼泪愣住了。”
固然并不是很呛人,但盛骄阳还是忍不住咳嗽了两声,然后低声笑了笑。
又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盛骄阳走到床前,对着还是靠在床头抽烟的林恕说:“林总,请你送我回家,能够吗?”
他们都晓得这句“值得”意味着甚么。
盛骄阳挣了挣,没有挣开,只得再次嗫喏着说:“我不洗,我要回家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