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中并没有牢骚。mm失落了,身为哥哥就是要找到她。哪怕孤身一人,哪怕一无统统,哪怕要靠两条腿走到天涯天涯。
少年皮肤白净,一头金色的卷发,身穿红色长衣,披着短衫,头上戴着插翼的盔形帽,脚蹬翼靴,怀里抱着一支双盘蛇带翼权杖,耷拉着双腿坐在高高的树杈上,面带浅笑看着他。
卡德摩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少年。
这里曾是提丰的巢穴,以是提丰的妖魔子嗣不敢在这里作歹。
他的品德高贵,他的心灵澄彻洁净,没有甚么能摆荡他的决计。
卡德摩斯昂首看了看阴沉血红的天光,明白了这统统的来源。
“但是你,卡德摩斯,你是凡人,厄喀德娜不会防备你。带上这支里拉琴,在山洞中奏响,厄喀德娜会沉醉于你的琴声,你便能够趁机救入迷王。”
“卡德摩斯,你分开故乡,在荒无火食的野内行走好久了,以是你不晓得,现在的人间,早已被灭亡所覆盖,被血海所淹没。”
“神王固然临时被击败,但他是不朽的,以是提丰也何如他不得。”赫尔墨斯持续道,“卡德摩斯,这片山区名为西里西亚。在这条山路的绝顶,有一个幽深的山洞,名叫科里西安,那边曾是提丰的巢穴。提丰将神王囚禁在那边,你敢去挽救他吗?”
但这一起走来,强盗、野兽、疾病、小偷……各种艰巨险阻,早就让他落空了统统的统统。现在孤身一人的他,只剩一柄木杖,一把短剑,一条水袋,靠着赤裸的双脚持续寻觅mm的路程。
赫尔墨斯递给卡德摩斯一支精彩的小竖琴。琴身曲线文雅,涂着金漆,七根金色琴弦就像阿弗洛狄忒的发丝一样斑斓。
“挽救……神王?我能够吗?”卡德摩斯双眼放出光彩。
“甚么?”卡德摩斯惊奇地问道。
“高贵的赫尔墨斯神,腓尼基的卡德摩斯感激您对我这个阔别故里的行路人的庇护。我心中感遭到您的呼唤,不知您指引我来到这片萧瑟的山区,有甚么叮咛?”
“深渊的边沿出世了一个魔神,它的名字叫提丰。”赫尔墨斯持续道,“它残暴而狂暴,发誓毁灭统统生灵。”
“我只是遵守诸神和父王的教诲,不敢有一丝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