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幽幽,香案下盘坐的两道身影岿然不动,好似没有发觉到庙外的憧憧人影。
潇湘子也大为惊奇,本觉得本身武功少有敌手,谁知随便碰到一名女子,剑法就如此锋利多变,一会快速轻灵,一会威猛难当,实在是少有的敌手,看她年纪不大,本想欺她内力不敷,谁知刚对一掌,对方内力不但涓滴不弱于本身,反而模糊占了上风,模糊生出不祥之感。
建炎三年,金人南侵,有宋以来最大的汉奸――东京留守杜充,不敢迎敌,仓促逃窜,且掘开黄河,但愿能反对金兵追击,黄河水南下汇入淮水,繁华的江淮地区大水众多,民不聊生,瘟疫伸展,饥荒和瘟疫将江淮地区变成人间天国。
半月来两边激斗数十次,李梦龙与李莫愁两人并未吃太大的亏,但是每天被这么追着也有些苦不堪言。
两人技艺高绝,展不开步地的雄师,在他们面前直如土鸡瓦狗普通,反倒被二人一阵好杀,领军的万夫长脑袋都被插到了旗杆上。
半月前两人在京兆府做下血案,杀了十余位千户、副千户从四品以上官员将军,浅显军卒更是杀了数百名,蒙古朝廷巨震,连蒙古大汗都大怒不已,派出雄师追剿,定要将二人擒杀。
庙,是破庙,巢湖的破庙。
说罢,纯钢哭丧棒一挥,蹂身而上,与李莫愁斗做一团。
达尔巴手中金杵长达四尺,杵头碗口粗细,杵身金光闪闪,少说有五六十斤重,而他舞起来却像舞一根稻草一样轻松,李梦龙不敢硬接,三尺长剑出鞘,剑尖点在杵头,借力一跃,整小我化作一片轻羽,在空中翩翩飞舞。
处理敌手后,李梦龙一个鹞子翻身,穿门而出,只听衣袂破风之声微响,就已落到庙前空位上。李莫愁轻功毫无炊火气,一拂袖子,如穿花拂柳普通,轻飘飘的滑出庙门,连衣袂破风声都没收回一点。
陈旧的寺庙在昏黄夜雾的覆盖下,看起来非常阴沉,只要庙内微小的火光,才略微增加了些许人气。
巢湖位于淮南西路,恰是黄河众多之地,火食希少,荒凉至极,而此时却有多量携刀带剑的江湖人呈现在这座破庙四周,真是奇哉怪也。
“你敢!”李莫愁瞪了他一眼,俄然又噗嗤一笑,心想这家伙最是怕死,必定不是虚言棍骗,又有些愤怒,白费本身打动了一番,伸手在他腰间拧了一把才算解了气。
庙外的树林光芒阴暗,仿佛满盈着飘忽不定的迷雾,除了微小的虫鸣鸟叫之声,与偶尔传来的猫头鹰的哀嚎声以外,再没有其他声响,出奇地温馨。
霍都朝达尔巴表示,达尔巴点点头,大喝一声:“看招!”奋力一跃,手中金杵劈脸盖脸打来。
“桀桀”阴测测的笑声响起,又是一道身影突入庙内,蹬墙走壁,窜上雕梁,转眼间落到二人身后,打着与前面那人夹攻的主张。
“潇湘子、霍都、达尔巴,如何会轰动了他们……”庙内李梦龙听到呼喝,悚但是惊。李莫愁奇道:“你我技艺大进,莫非还会怕他们吗?”
那边长啸过后,三道身影破风而来,一众江湖人士纷繁见礼:“见过霍都王子,潇湘子大人,达尔巴上师。”
当中那人边幅如同僵尸,模糊透着一股青气,手持一柄纯钢哭丧棒,左边是个穿着富丽的贵公子,右手握着一把乌黑的折扇,右边是个身材高大细弱的和尚,兵器是一根又粗又长的金杵。
前番他们两人要护着赵培年父子,有些发挥不开手脚,现在到了淮南,赵培年父子已然分开,他们即使被围在破庙,也是涓滴不惧,反而盘算主张要大杀一场,宣泄心中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