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去找一份放牧的活计吧,养好身材,再苦练武技。然后找一个领主,从骑士侍从做起,总有一天,我能规复祖辈的荣光,成为一名受封骑士,乃至是贵族。”
流浪汉在栅栏门外停下,好似一把利剑一样挺直的站着:“我从远方流浪而来,到这里想找份活干。再过段时候,我要再向西去,找那边的领主,插手他的军队,去边疆插手战役。我要成为一名骑士!”
要不是耐久挨饿导致身材衰弱,他早就插手国王军队,为王国而战,为光荣而战,插手抵挡敌国入侵的战役。
流浪汉没驰名字。贝尔纳一家只晓得他有一柄精彩的圆盘匕首。匕首握柄上有精彩的纹路和图案,刀鞘上还刻着一株蔷薇花。
他固然会尽忠于领主或王室,但公理才应当是他行动的原则。而王室或者领主,偶然候并不是公理的,哪怕他们打着公理的幌子。
淡青色的天涯抹上了一层金辉,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
贝尔纳老爹目光从流浪汉身上移开,穿过一望无边的平原,眼神很长很远:
那是一个穿戴黑衣服的年青小伙子,头发披垂在肩上,或许是好久没洗的原因,都一绺一绺的打着结,身上的衣服也很陈旧,沾满灰尘,看来好久没洗过。小伙子精力很不错,发觉到贝尔纳老爹的视野,还朝他笑了笑。
长途跋涉后的脚冒着腾腾热气,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个色彩。
“年青人,你打哪儿来?要去那里?”贝尔纳老爹沙哑的嗓音传出老远。
流浪汉紧了紧腰间的小牛皮腰带,悄悄的抚摩着圆盘匕首,脑海中掠过下午回绝阿谁长着一双鸡爪的老吉普赛人,聘请他参与盗窃牧民羊羔的发起时的画面。
固然流浪汉和吉普赛人一样衣衫褴褛,固然轻风从远方带来烤肉的香气,流浪汉扫向那边的目光仍然带着一丝不屑。
他曾不止一次的胡想。
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淡淡的轻风吹拂着草叶,缕缕草叶的芳香四周满盈。吉普赛人堆积地向西两三千米,就能看到很多被又高又细的山毛榉围着的农庄,远了望去,好似一片连着一片的小树林。
这类圆盘匕首凡是只要王室贵族和富有骑士才气具有。明显流浪汉父祖曾有着不凡的光荣。
因为有无数骑士的矢志不渝,才有了王国无与伦比的高傲与矜持。
一阵阵的晚风吹过,带着海水潮湿暖和的水汽,拂过苹果树下阿谁吃力喘气的流浪汉的脸颊。
战役的号角从未停止,厮杀声却垂垂远去,终究又轮到其他年青人奔赴疆场。贝尔纳老爹长长吐出一口气,一贯以鄙吝和刚强着名的他,竟然开口聘请流浪汉留在他的农庄帮手。
贝尔纳站起家来,他六十多岁,个子肥大,背略微有点驼,落空光芒的头发稀稀少疏的,脸上充满皱纹,脖子上是一根根粗筋。可他那双藐小的眼睛却很有神,细心的扫视了流浪汉几眼,微不成查的点了点头。
黑夜垂垂沉寂下来,苹果树下传来流浪汉均匀的呼吸声,月光透过枝叶照到他的脸上。他微微翘起的嘴角暴露一丝高傲的浅笑。
那是流浪的吉普赛人的帐篷。
暮色减退,六合垂垂亮光起来。
若不是出身于贵族或是骑士家庭,底子不成能接管到这类体系练习。以是他很必定本身有着显赫的出身。
他的身材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但是,他对王国的忠贞不渝的精力却像一副坚固的铠甲,庇护在王国的胸前。
流浪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披垂在肩上,乌黑的眸子带着几分疲色,身上玄色的紧身衣破褴褛烂,小牛皮做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圆盘匕首,匕首表面很老旧,黄铜做的匕首握柄上有精彩的螺旋状纹路和雕镂精美的多少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