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本日能应邀来赴这场‘伐金大会’,邬某实在幸运之至!别的客气话也未几说了,此会既名‘伐金’,所议之事自是如何讨伐阿谁该死的‘天下第一混蛋’秋金!”
数以百计的怪杰异士啸聚于这片散沙林,只为参议一件事。
潼州,雄都郡。
说罢,男人大力扯开了衣衫,暴露前胸上的一道狰狞剑疤,瞧着非常触目惊心。
说着朝那具死尸递出了左掌,一缕碧绿色的剑气“骸骨三千”自掌心飞出。
这天,有人在墨陵城职位最高、权势最大的石家的府邸门口,摆放了一颗血淋淋的男人头颅。
阿谁曾与王朝藩王有过友情,连知府大人见了都要低头问安的石家老太爷,因所受打击过大,突发了脑中风,当晚便不治身亡。
又有一名女人站了出来,此女的身材痴肥非常,远了望去,如同一颗巨大的圆球。
此人曾统帅全军,接连攻陷了狼嚣国一十四座大城,功劳卓著。
丑怪男人咬牙恨声道,“那场大火后,六合间便只剩洒家一人了。厥后,我冒死苦修,又招揽了更多的部下,发誓定要擒住阿谁姓秋的狗贼,剥他的皮,食他的肉,以祭奠那些死去的弟兄们!”
乃是那黄粱城邬家的掌事老爷。
东道主既已发话,吵嚷声垂垂停歇了下来,都给足了邬老爷面子。
一日以内,刀剑双意暴涨!
邬老爷为了本日之会,不吝斥下重资,在黄粱城的郊野,置备了千余坛上品黄龙酒,以供前来赴宴的武林豪杰享用。
宴会上,世人烹牛宰羊,痛饮黄龙美酒。
邬家,在潼州的职位虽远不及石王陆金四大师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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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意,青衫见我。
趁世人酒酣意兴之际,邬禾双手捧着一只酒碗,走上了事前搭建好的高台,面西而立,对着台下的群豪朗声道:“诸君,且容邬某在这里说上两句。”
秋金弯下腰,一把提起了墨陵小霸王的头,对骑于马背上的叶一燃喊道:“红毛怪,走吧,我们去送颗人头!”
黄粱城郊野的一片散沙林。
龙蜀王朝建国天子周铭,麾下,有过一员勇猛善战的岳姓虎将。
刀意,一见钟清。
那一名在捕快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多年,却向来不被看重的小小女流之辈。
秋金这会儿工夫,用了几步走至石翡的尸身边,低头笑道:“我本来是不想杀你,怎料,你这般的不经打,才挨一掌,直接就咽气了……唉,既然你已成了死人,那便借脑袋一用吧!”
除了此头外,地上还写有“天下第一混蛋秋金本日送狗头回家”十五个血字。
“姓秋的杀完人,便放了把火将寨子烧了,洒家的脸虽是以被烧烂,却终究靠着装死躲过了一劫。”
字字皆如磨盘般大小。
稀有百号人同赴一宴。
也是以而多了一种宴用名酒,其名亦作“黄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