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亥,以尚书左仆射王观为司空。
冬,十月,汉主以董厥为辅国大将军,诸葛瞻为都护、卫将军,共平尚书事,以侍中樊建为尚书令。时中常侍黄皓用事,厥、瞻皆不能改正,士大夫多附之,唯建不与皓来往。秘书令鄐正久在内职,与皓比屋,周旋三十馀年,淡然自守,以书自娱,既不为皓所爱,亦不为皓所憎,故官不过六百石,而亦不罹其祸。汉主弟甘陵王永憎皓,皓谮之,使十年不得朝见。吴主使五官中郎将薛珝聘于汉,及还,吴主问汉政得失,对曰:“主暗而不知其过,臣下容身以求免罪,入其朝不闻直言,经其野民皆菜色。臣闻燕雀处堂,子母相乐,自发得至安也,突决栋焚,而燕雀怡然不知祸之将及,其是之谓乎!”珝,综之子也。
太后命令,罪行崇高乡公,废为庶人,葬以民礼。收王经及其家眷付廷尉。经谢其母,母色彩稳定,笑而应曰:“人谁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及就诛,故吏向雄哭,哀动一市。王沈以功封安平侯。庚寅,太傅孚等上言,请以王礼葬崇高乡公,太后许之。使中护军司马炎迎燕王宇之子常道乡公璜于邺,觉得明帝嗣。炎,昭之子也。
秋,八月,甲寅,复命司马昭进爵位如前,不受。
尚书王沈为豫州刺史。初到,下教敕属城及士民曰:“如有能陈长吏可否,说百姓所患者,给谷五百斛。若说刺史得失、朝政宽猛者,给谷千斛。”主簿陈弎、褚□入白曰:“教旨思闻苦言,示以劝赏。窃恐拘介之士或惮赏而不言,贪昧之人将慕利而妄举。苛分歧宜,赏不虚行,则远听者未知当否之地点,徒见言之不消,谓设而不可。愚以告下之事可小须后。”沈又教曰:“夫兴益于上,受分于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褚□复白曰:“尧、舜、周公以是能致忠谏者,以其款诚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热之质自明者,以其有实也。若好奸佞,如冰炭之天然,则谔谔之言将不求而自至。若德不敷以配唐、虞,明不敷以并周公,实不成以同冰炭,是悬重赏,忠谏之言未可致也。”沈乃止。
吴都尉周到建议作浦里塘,群臣皆以难堪;唯卫将军陈留濮阳兴觉得可成,遂会诸军民就作,功费不成胜数,士卒多灭亡,民大愁怨。
是岁,以王基为征南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
甘露四年己卯,公元二五九年春,正月,黄龙二见宁陵井中。先是,顿丘、冠军、阳夏进中屡有龙见,群臣觉得吉利,帝曰:“龙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数屈于井,非嘉兆也。”作《潜龙诗》以自讽,司马昭见而恶之。
景元元年庚辰,公元二六零年春,正月,朔,日有食之。
景元二年辛巳,公元二六一年春,三月,襄阳太守胡烈表言:“吴将邓由、李光等十八屯同谋归化,遣使送质任,欲令郡兵临江迎拔。”诏王基部分诸军径造沮水以迎之。“若由等准期到者,便当是以震惊江表。”基驰驿遗司马昭书,说由等可疑之状,“且当清澄,未宜便举重兵深切应之。”又曰:“夷陵东西道皆险狭,竹木丛蔚,卒有关键,弩马不陈。今者筋角濡弱,水潦方降,废盛农之务,徼难必之利,此事之危者也。姜维之趣上圭阝,文钦之据寿春,皆深切求利,以取淹没,此近事之鉴戒也。嘉平已来,累有内难,当今之宜,当务镇安社稷,抚宁高低,力农务本,怀柔百姓,未宜动众以求外利也。”昭累得基书,意猜疑,敕诸军已上道者,且权愣住地点,须候节度。基复遗昭书曰:“昔汉祖纳郦生之说,欲封六国,寤张良之谋而趣销印。基谋虑浅短,诚不及留侯,亦惧襄阳有食其之谬。”昭因而罢兵,报基书曰:“凡办事者多曲相从顺,鲜能确然共尽理实,诚感忠爱,每见规示,辄依来旨,已罢军严。”既而由等果不降。烈,奋之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