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癸巳,魏以太尉乙浑为丞相,位居诸王上;事无大小,皆决于浑。
六月,魏开酒禁。
徐州刺史义阳王昶,素为世祖所恶,官方每讹言昶当反;是岁,讹言尤甚。废帝常谓摆布曰:“我即大位以来,遂何尝戒严,令人邑邑!”昶使典签蘧法生奉表诣建康,求入朝,帝谓法生曰:“义阳与太宰谋反,我正欲讨之。今知求还,甚善!”又屡诘问法生:“义阳谋反,何故不启?”法生惧,逃还彭城;帝是以用兵。己酉,下诏讨昶,表里戒严。帝自将兵渡江,命沈庆之统诸军前驱。
沈庆之复启听民私铸钱,由是钱货乱败。千钱长不盈三寸,大小称此,谓之“鹅眼钱”;劣于此者,谓之“綖环钱”;贯之以缕,入水不沉,顺手破裂。贩子不复料数,十万钱不盈一掬,斗米一万,商货不可。
太宗明天子上之上
尚书右仆射、领卫尉卿、丹阳尹颜师伯居权日久,海内辐凑,骄奢淫恣,为衣冠所疾。帝欲亲朝政,庚午,以师伯为尚书左仆射,解卿、尹,以吏部尚书王彧为右仆射,分其权任。师伯始惧。
癸酉,帝自帅羽林兵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支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别遣使者称诏召柳元景,以兵随之。摆布奔告“兵刃非常”。元景知祸至,入辞其母,整朝服乘车应召。弟车骑司马叔仁戎服,帅摆布懦夫欲拒命,元景苦禁之。既出巷,军士大至。元景下车受戮,容色恬然;并其八子、六弟及诸侄。获颜帅伯于道,杀之,并其六子。又杀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文武进位二等。遣使诛湘州刺史江夏世子伯禽。自是公卿以下,皆被捶曳如仆从矣。
仲春,丁丑,魏主如楼烦宫。
初,沈庆之既发颜、柳之谋,遂自昵于帝,数尽言规谏,帝浸不悦。庆之惧祸,杜门不接来宾。尝遣摆布范羡至吏部尚书蔡兴宗所,兴宗使羡谓庆之曰:“公闭门绝客,以避悠悠拜托者耳。如兴宗,非有求于公者也,何为见拒!”庆之使羡邀兴宗。
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春,正月,乙未朔,废帝改元永光,大赦。
会稽太守孔灵符,所至有政绩;以忤犯近臣,近臣谮之,帝遣使鞭杀灵符,并诛其二子。
法生至彭城,昶即聚兵反;移檄统内诸郡,皆不受命,斩昶使,将佐文武悉怀异心。昶知事不成,弃母、妻,携爱妾,夜与数十骑开北门奔魏。昶颇涉学,能属文。魏人重之,使尚公主,拜侍中、征南将军、驸马都尉,赐爵丹阳王。
初,金紫光禄大夫谢庄为殷贵妃《诔》曰:“赞轨尧门。”帝以庄比贵妃于钩弋夫人,欲杀之。或说帝曰:“死者人之所同,一往之苦,不敷为困。庄发展繁华,今系之尚方,使知天下苦剧,然后杀之,未晚也。”帝从之。
丙申,魏大赦。
自孝建以来,官方盗铸滥钱,商货不可。庚寅,更铸二铢钱,情势转细。官钱每出,官方即模效之,而更薄小,无轮郭,不磨鑢,谓之“耒子。”
甲戌,以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以始兴公沈庆之为侍中、太尉;庆之固辞。征青、冀二州刺史王玄谟为领军将军。
戊午,戒严。帝因自白下济江至瓜步。
以建安王休仁为雍州刺史,湘东王彧为南豫州刺史,皆留不遣。
吏部尚书袁觊,始为帝所宠任,俄而失指,报酬顿衰,使有司纠奏其罪,白衣领职。觊惧,诡辞求出。甲寅,以觊为督雍、梁等四州诸军事、雍州刺史。觊舅蔡兴宗谓之曰:“襄阳星恶,何可往?”觊曰:“白刃交前,不救流矢。’今者之行,唯愿生出虎口耳。且天道辽远,何必皆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