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仲春,丁巳,魏主狩于嵩高;己巳,幸温汤;丁丑,还宫。
丁巳,魏以赵郡王谌为太尉,南阳王宝炬为太保。
癸亥,上耕藉田。大赦。
魏尔朱兆之入洛也,焚太常乐库,钟磬俱尽。节闵帝诏录尚书事长孙稚、太常卿祖莹等更造之,至是始成,命曰大成乐。
泰与将佐来宾共议去留,前太中大夫颍川韩褒曰:“此天授也,又何疑乎!侯莫陈悦,井中蛙耳,使君往,必擒之。”众觉得:“悦在水洛,去平凉不远,若已有贺拔公之众,则图之实难,愿且留以观变。”泰曰:“悦既害元帅,自应乘势直据平凉,而退屯水洛,吾知其无能为也。夫可贵易失者,时也。若不早赴,众心将离。”
中大通六年甲寅,公元五三四年春,正月,壬辰,魏丞相欢击伊利于河西,擒之,迁其部落于河东。魏主让之曰:“伊利不侵不叛,为国纯臣。王忽伐之,讵有一介行人先请之乎!”
泰与悦书,责以“贺拔私有大功于朝廷。君名微行薄,贺拔公荐君为陇右行台。又高氏擅权,君与贺拔公同受密旨,屡缔盟约;而君党附民贼,共危宗庙,口血未干,匕首已发。今吾与君皆受诏还阙,本日进退,唯君是视:君若下陇东迈,吾亦自北道同归;若首鼠两端,吾则指日相见!”
中大通五年癸丑,公元五三三年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梁纪十二(起昭阳赤奋若,尽阏逢摄提格,凡二年)
癸未,上幸同泰寺,讲《般若经》,七日而罢,会者数万人。
丞相欢使侯景招安岳众,泰至安宁,遇之,谓曰:“贺拔公虽死,宇文泰尚存,卿何为者!”景失容曰:“我犹箭耳,唯人所射。”遂还。泰至平凉,哭岳甚恸,将士皆悲喜。
十一月,癸巳,魏以殷州刺史中山邸珍为徐州多数督、东道行台、仆射,以讨下邳。
泰入上邽,引薛憕为记室参军。收悦府库,财物山积,泰秋毫不取,皆以赏士卒;摆布窃一银瓮以归,泰知而罪之,即剖赐将士。
魏南秦州刺史陇西李弼说侯莫陈悦曰:“贺拔公无罪而公害之,又不抚纳其众,今奉宇文夏州以来,声言为主报仇,此其势不成敌也,宜解兵谢之!不然,必及祸。”悦不从。
丁巳,魏主追尊其父为武穆帝,太妃冯氏为武穆后,母李氏为皇太妃。
魏荆州刺史贺拔胜寇雍州,拔下迮戍,扇动诸蛮;雍州刺史庐陵王续遣军击之,屡为所败,汉南震骇。胜又遣军攻冯翊、安宁、沔阳、酂城,皆拔之。续遣电威将军柳仲礼屯谷城以拒之,胜攻之,不克,乃还。因而沔北荡为丘墟矣。仲礼,庆远之孙也。魏丞相欢患贺拔岳、侯莫陈悦之强,右丞翟嵩曰:“嵩能间之,使其自相屠灭。”欢遣之。欢又使长史侯景招安纥豆陵伊利,伊利不从。
丙辰,南平元襄王伟卒。
高祖武天子十二
夏州首望都督弥姐元进诡计应悦,泰知之,与帐下都督高平蔡祐谋执之,祐曰:“元进会当反噬,不如杀之。”泰曰:“汝有大决。”乃召元进等入计事,泰曰:“陇贼逆乱,当与诸人戮力讨之,诸人似有分歧者,何也?”祐即被甲持刀直入,横眉谓诸将曰:“朝谋夕异,何故为人!本日必断奸人首!”举坐皆叩首曰:“愿有所择。”祐乃叱元进,斩之,并诛其党,因与诸将联盟讨悦。泰谓祐曰:“吾今以尔为子,尔其以我为父乎?”
欢复使侯景与散骑常侍代郡张华原、义宁太守太安王基劳泰,泰不受,欲劫留之,曰:“留则共享繁华,不然,命在本日。”华原曰:“明公欲胁使者以灭亡,此非华原所惧也。”泰乃遣之。基还,言“泰雄杰,请及其不决击灭之。”欢曰:“卿不见贺拔、侯莫陈乎!吾当以计拱手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