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纵兵夺鼎 > 第七十二章 吾有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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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恰当他吃完了一块肉,兄长端起全部铁鍪伸过脸去嗅,吸鼻的声音令人垂涎欲滴。兄长当时说,‘为这一锅肉,就算死都值了。’

也就是燕北现在读书还少,若他再多看上两年书,也许就晓得在先秦末期叛逆蜂起,高天子在鸿门时为项王所宴,持盾突入宴中的懦夫——先汉舞阳武侯、大将军樊哙,当时便被项王问过不异的一句话。当时樊哙的答复是“我死都不怕,还怕喝酒?”

兄长盛出一块肥美的马肉不由分辩地塞进他的嘴里,当时他不懂事,固然听到兄长肚子收回咕噜的声响,可肉味入口眨眼就甚么都不记得了。

只一矛,屠仆骨统统的肝火都被磨砺锋锐的铁锋芒掐熄了苗头,一时候瞪大眼睛用力缩着下巴看着颌下的铁锋芒,不过这类惊骇的面庞仅仅是一瞬罢了,眨眼便从屠仆骨脸上掩去,又是呛啷啷一声,未完整出鞘的青铜弯刀全都缩了归去,大酒糟鼻子一撇脸,看着燕北瓮声道:“我打不过他,要杀……便杀吧!”

这一下子惊得一帐围着火堆坐满的鲜卑部落首级各个惊诧,不都他娘的说汉人重礼么,如何这汉人将军见屠仆骨如此无礼反倒还请喝酒了?

素利一看氛围不好便对那部落首级说道:“屠仆骨,在帐中不成与客人动……”

这一下子,一众部落首级更是小声交头接耳起来了,不过世人所正视的方向分歧。如素利更看重燕北好似不经意间流暴露刀砍幽州刺史的事儿,而更多的部落首级则将目光在燕北与高览之间流转,两万兵马军中技艺最强者……那一矛礼服以勇称名的屠仆骨也就不是那么不能接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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