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思翘起一侧唇角似笑非笑,一身落寞的从胭脂身边擦身而过,走进小馒头的儿童房。
起来的身姿是有点艰巨。
“林可思!!!混蛋,你没死啊?你没死你吓我,你去死啊!!!“胭脂抓起地板上的各种垫子凳子就向林可思扔去。
仿佛很敏感脆弱,因而胭脂又补上一句:“我账面上,有三千万,能够借你济急。”
入春的夜里还是很凉薄的,何况还下着大雨。
“不消。”
手握门把手,林可思愣住脚步,又说道。
“不是公司的事儿,我就,不能等你了吗?”
胭脂浑身抖的短长,都不敢开门了,越想越后怕。明天的报纸头条就会是,大华外贸少总深夜死在―――
林可思茫然的思路庞大的下楼,健忘了本身是开车来的,伸手就要打车,司机一看老板这是喝酒喝蒙了?还胡涂着呢,在前面告急按铃,林可思这才从对胭脂的纠结中完整复苏,坐上车:“不回S市了,今晚去银杏路小区。”
三秒,四秒,胭脂深深吸一口气:“林可思,你身材没弊端吧?没弊端就走吧,太晚了。”
胭脂脱口而出,又感觉说的太直接了有点伤人,今早晨的林可思不像她之前熟谙的,大大咧咧打不起骂不死的小强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