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沈南风。
久而久之,看多了,肉痛的次数,也多了。
夏季里,猫畏寒,它会跳上被窝跟你一起睡,以此来取暖。
我近乎将乱世总部迁往都城,为何?为的只是一个沈清罢了。
不不不、有的,他幼年的经历与沈清多么类似啊!
一个展翅高飞的鸟儿俄然变成了囚笼中的金丝雀.
陆景行是个很优良的男人,但他的优良仅限于家庭背景,在一个受过伤的女孩子面前,他的这类经历,当真是不值一提。
喜好一小我,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老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统统,不是为了本身,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好一小我,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我赏识沈清,这类赏识来自感同身受.
实属是可贵,如果让我高家列祖列宗晓得我这辈子散尽家财是为了别人的老婆,只怕是连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这人间没有感同身受?
闭眼也是如此。
旁的时候,你是见不到的,唯有它饿了,需求吃食了,你才气见到影子。
走向这一步,沈清与陆景行花了足足十二年的风景。
他爱沈清,爱的赤裸裸,爱的小肚鸡肠。
直至三十一岁上半年,统统步入正轨,高家人悉数散落,当这统统都达成所愿的时候,恍忽间,我感觉人生没有了任何意义,好似我生来就是为了复仇,报仇结束,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她鲜少暴露笑容,给人的感受很清冷。
我从十五岁到三十一岁,这十六年间,满脑筋都是复仇。
【余生漫漫、与尔同归】
我去过病院,但只是将车停在楼下,并未曾上去。
那年,我的母亲,在高家叔父辈的培植中得了烦闷症,而我,成了一个过街老鼠,她们明面上说着喜好我,为我好,送我出国留学,实则,是将我赶出江城,独吞我父亲的财产。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身上的那些品格,是深深吸引我的东西。
彼时,当我见到阿谁穿戴繁复白纱一脸泪水的女人时,我想,她大略是爱陆景行的,很爱很爱。
我想,我能了解他的这类做法。
人生下半场我已经拼赢了,这辈子,只要我不想步入婚姻的殿堂,谁也不能奈我何。
阿谁一无统统却情愿用一腔热血去拼搏的影子。
站在制高点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踩着别人的尸身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