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一但生长到这个境地,题目就呈现了。起首的题目是一小我如果以依托别人,而不是以自食其力作为本身的立品根本,他就不会把遵守客观规律作为本身的行动原则,因为他要满足本身的欲望,只要不竭地向别人撮要求就行了。他就会只按本身的志愿行事,只体贴本身的欲望是否获得了满足。但是一小我如果不遵守客观规律,他的欲望就不会遭到制约,他的行动就会贫乏理性,行事就会显得随心所欲,让人难以接管。而一小我如果能享用最高报酬,他就会感觉本身高人一等,就不会以划一之心待人,就不会尊敬别人,就会逼迫别人接管本身的志愿。在这类状况下的家庭里,享用特别报酬的一方对另一方就会只要要求,没有关爱。这是很伤两边豪情的,但是享用特别报酬的一方还必须这么做,这既是在享用特权,也是在保护特权。因为法则上固然规定“我”有这个特权,但是如果“我”表示的比较弱势,别人就会疏忽“我”的权力,进而剥夺“我”的权力。因而就呈现了像罗子君那样想探知丈夫的统统奥妙,想把握丈夫的统统行迹的设法和行动。
中国有句老话:嫁汉嫁汉,穿衣用饭。这句话使女性信赖,通过结婚能够从男人那边获得糊口保障。而结婚还是爱的表现,那么这类保障就不能仅仅是满足温饱,而应当是男人所能赐与的最高报酬。可一提到最高报酬,就不但是在物质是要享用这个家庭最好的,精力上也要达到最大满足,换言之就是家庭的统统事件和统统成员的统统行动都需合适“我的”志愿,包含要“为我”办事。这时不但家里的大事小情要由“我”做主,家庭成员还要听我号令供我差遣。“我”成了家里的“王”,不但不承担家庭任务,连本身的事本身都不肯做,而要别人来替“我”做,明显是一起身就能拿到的东西,非要别人拿给“我”。因为不如许做,就不能表现“我”获得了“爱”,不把这类状况生长到极致,就不能证明“我”获得的“爱”品格有多高。
总之,太太们只要没有靠别人养的设法,并且熬炼出全职太太的杰出职业素养,那么不管多糟糕的糊口也能过好。反之,如果太太们还想靠别人养,还想事事靠别人替你处理,不管多么幸运的糊口最后也会过的一团糟!
当时就会呈现这类环境,一个并不承担家庭任务或是只承担极少家庭任务的人,他的小我支出却在家庭支出中占很大比例,他对家庭进献很少,反过来还需求家庭成员破钞很多精力去照顾他。而这小我还主宰着家中的统统,包含其他家庭成员的行动,但他又贫乏对事物的精确认知,做出的决定很不得体,让人难以接管。可别人和他还不能相同,他要求别人必须从命他的志愿,却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时这小我就会获得一个和陈俊生对罗子君的评价不异的评价:“她甚么都不会,她也甚么都做不好。”而如许一小我还要不时候刻管着本身,限定本身的自在,这如何能不让人想仳离呢?可一但提出仳离,以罗子君为代表的这类人顿时就会感到很委曲,罗子君就哭着说:“是陈俊生把我娶回家,叫我不要事情的!是他承诺我一个完美幸运的人生,是他要养我一辈子的!”这话真的没错,大师真的就是顺着这个思路走过来的,可最后如何就走不下去了呢?那只能申明这个思路从一开端就错了!
但是如果这么说,恐怕很多密斯当即就要反对:“我们把家照顾好,让男人放心大胆地在内里跑,那婚姻不是失利的更快吗?秦香莲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