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这是张假币。”吴疆笑了笑。
麒麟哥有些不爽,上高低下打量起吴疆来。他发明面前这个送餐小子,身高一七五,身材非常均匀,模样也算小俊。特别是那两道浓眉之下,闪着一双大亮眼睛,一看就晓得是个机警鬼。
“给我挖坑是不是?”吴疆警悟性地后退一步,用手摸了摸老虎钳。
“老板谈笑了,专不专业,那也得对方共同啊。”吴疆毫不避讳地用手摸了摸老虎钳。
麒麟瞥见那道符,吃了一惊:“邪门,刚才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它如何落你手里了?”
刚才,吴疆伸手去抓母鸡的时候,刘嫂就穿戴一件透光的丝绸寝衣站在他身后,吴疆乃至都能闻声她那呼吸不畅的急喘声。说实话,要不是吴疆跑得快,指不定刘嫂就要干出甚么天打雷劈的事来。
“莫非,袋子里装的是死人头?”
“哦,本来是坤哥啊。幸会幸会。你的美意我心领了,只是,我……”
坤哥昂首看了看钟,时针刚好指到十二点,因而他点了点头,蓦地从后腰抽出一把匕首。只听“扑哧”一声,乌黑的匕首刺进了“小翠”的脖子。刀锋一转,鸡头便断了。坤哥捧着断了头的小翠,不断地将鸡血洒在那锦囊袋上。
恭迎地盘公公福德正神。
不到非常钟,吴疆便搞到了一只鸡。
吴疆想把道符递畴昔,麒麟哥却摆了摆手:“小子,这道符是‘春水符’。正所谓覆水难收,它既然在你手里,那就申明你和它有缘,拿去当个护身吧。”
“娘的,搞甚么?”
……
“难怪坤哥要吃老母鸡,金窝藏娇,不补都不可啊。”
“妈的,是不是老子仙侠小说看多了,产生幻听了?”
除了有刺绣,袋子口另有血迹。
一条美腿。
那是一个奇特的丝绸袋子。金黄色的丝绸袋子看起来不大,跟一个手提袋差未几。暗淡的光芒下,鼓鼓囊囊的袋子闪着流金异光,袋子底部另有一条出色的刺绣图案――“飞龙在天”。
因为找不到渣滓桶,吴疆只好顺手将那张“春水符”塞进了上衣口袋。他回身刚要走时,却从门缝里瞥见了一条腿。
吴疆亲眼目睹了母鸡小翠被杀,浑身都开端起鸡皮了。因为场面有些血腥,他不想再看了。但是他刚冲进电梯,立马就停电了,电梯里乌黑一片。他取脱手机,手机也没电了。
“行行行,拿了钱,从速走人吧。”
“我不管它叫小翠还是小红,我就问你它有没有下过蛋?”麒麟哥道。
麒麟哥皱了皱眉,明显是对“叫-鸡”这个词有些过敏。
平时,吴疆也喜好看一些重口味的修仙小说,比如上个月,他刚追完了一本《孤单的何仙姑》。但小说终归是小说,吴疆始终不信赖鬼怪神仙之类的传说。现在,他感觉电梯里的诡音,应当是坤哥的恶作剧。毕竟,谁花五百块钱买了一只冒充土鸡,内心都不会承平。
“啊”
吴疆拍门。
天,是五彩祥云天。
吴疆瞥见美腿后心生醋意,他刚回身要走,那女人却探着身子,将一个黄色袋子放在了茶几上。
上个礼拜,皇朝网吧里有一个小地痞,假装从披萨内里吃出了一条鞋带,非要欺诈吴疆八百块钱精力丧失费。无法之下,吴疆只好用一把生锈的老虎钳,拔掉了他四颗牙。从那今后,吴疆每次出门送披萨,身上都会带一把老虎钳。不晓得的,还觉得他兼职做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