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强兵王混花都 > 第491章 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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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邢红帆还能说甚么呢,难不成还想从身为狼牙特种兵的陆轩手中把戈壁之鹰给抢过来?

“不换,”陆轩板着脸道,这个邢红帆是用心的,用心来向本身显摆的。

更加首要的是,陆轩眼底下的这一把戈壁之鹰还是镀金版的,土豪金啊,固然这把手枪早已被淘汰,但是保藏的代价,绝对不成估计!

“你不冲要锋枪,那些佣兵但是有很多的冲锋步枪啊,”邢红帆惊诧道。

陆轩都忍不住舔了一下微微枯燥的嘴唇,镀金版的戈壁之鹰,用来杀人,那很多威风凛冽啊,屌爆了!

但是陆轩会承诺么,戈壁之鹰以现在的角度来看,有着枪身太重、容弹量小、布局庞大、后座力大等诸多弊端,底子不好利用,但对于陆轩这位特种兵王来讲,完整不是题目,镀金版的戈壁之鹰,寻求的是帅气拉风的感受。

军刺另有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字:“战俘刀”,是战后清理疆场,用来正法未死敌军和清理战俘的,用这类无声的杀人兵器来措置,在极短的时候内,通过血槽敏捷将氛围引入血管构成氛围栓子,主如果堵住了通往脑部的血管而使脑部产生循环停滞,进而形成脑构造缺氧,然后敏捷灭亡。

“这把冲锋枪不需求,军刺我留着,”陆轩正色道。

戈壁之鹰,于30年前,由最闻名的米国MRI公布公司研制,在颠末数以千计的射击实验以后,第一把具有完整服从的0.357口径戈壁之鹰终究面世,一呈现,这款0.357就成为了保藏家和枪械爱好者猖獗追逐的工具!

说完,邢红帆从腰间取出了92式9mm手枪,这类手枪是当代化利用的手枪,容弹具为双排双进15发弹匣,而戈壁之鹰却只能单排7发单闸,可见92式9mm手枪更合适利用了。

陆轩将M10偷袭枪拼装好后,抚摩了一下偷袭枪的枪头,感受有一种热血在燃烧,那是一种对枪械的挚爱与狂热,回归疆场的镇静劲!

但陆轩这么说了,邢红帆不好再说说甚么,只好由着他了。

在车子上的陆轩,已经脱下了身上穿的休闲装,即便穿戴秋衣秋裤的他,也是暴露了健壮的身板,宋轻语悄悄的看了他一眼,神采晕红一片……

陆轩笑了笑:“不喜好拿着冲锋枪扫射的感受。”

邢红帆听到这句话,顿时惊到了,讪嘲笑道:“陆轩呐,你是狼牙的特种兵,应当明白戈壁之鹰分歧适疆场了,还是用我这把吧。”

将M10搁置在一边吼,陆轩又发明了一个小木盒,而邢红帆很快重视到了他的目光,唇角暴露充满深意的笑容,忍不住的还舔了舔嘴唇,老子但是下了血本的啊。

可想而知,军刺的杀伤力是极其可骇的,是近身斗争中最可骇的兵器,而每一个特种兵都会佩带一把军刺。

这把军刺呈棱型,带血槽,刀身不反光,可直接安装在枪上,能够折叠收起也可拆下来利用,军刺的重点在于刺,所之前端都会很锋利,以及前端打仗面都会很窄,便于刺击。是以被称为“刺”而不是“刀”。

“不过嘛,”邢红帆干笑了两声道:“这把手枪我是拿过你过过眼福的,没筹办给你拿去用,你还是用我身上这把吧。”

当陆轩翻开木盒子一看,目光顿时闪动出了异彩,不由失声叫道:“我日,竟然是收藏版的戈壁之鹰,还是镀金版的!”

但是邢红帆的目光不断的看着陆轩,真是阿谁恋慕妒忌恨呐,狼牙,那但是代表着甲士最高的名誉,最强特种兵的存在,更是中原最顶端的特种军队,听到这个名字就让人热血沸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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