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太差,林东本身也有点拿不脱手!
第三点,这本书在宿世掀起的军旅热,以及这本书后续所获得的胜利。
“第一章提炼
第一人称当然好写,但是想要用第一人称的伎俩把故事讲好,写出那种放佛是作者实在经历过得味道,则很难!
他喊着号子,在搬一根原木!”
因为,既然是以他的名义创作(盗窟)的第一本书,那么质量天然不能太差。
我常常在没有事情的日子里,拿着啤酒坐在小院里发楞。一楼的好处是有一个小院,那已经是下雪的季候了,但是我感受不到酷寒。在军队的时候,我曾经在零下30度的东北山区呆过半个月,是所谓的寒地保存练习,早就风俗酷寒了。我在西藏拍戏的时候常常光着膀子早上起来在白毛风中跑步,被同事视为神经病……”
到时候,如果体系再来一个坑爹的任务,林东还不得死翘翘?
半个小时。
因为他在查询了一下这个时空的军旅小说的成果后,他发明这个时空军旅小说这一项既然是空缺的!
他穿戴早已退色的迷彩服,一双陈旧不堪的迷彩军靴,光着头,雪花飘落到他的头顶就熔化了,化成一团白气,升上天空。和其他民工穿的迷彩服不一样,他的迷彩服是掖在裤子里的,系着一根宽宽的绿色尼龙腰带,玄色的金属扣;花色也不是很一样,料子很厚,上面还打着几个补丁,绣着精密的针脚;裤脚整齐地掖在那双陈旧的高靿迷彩帆布靿的简便军靴里,鞋带系的整整齐齐……
第一点,《最后一颗枪弹留给我》是宿世第一本收集和实体双线大火的军旅小说,并且字数也不是很多,才五六十来万。
不知是穿越的启事还是体系的题目,林东发明本身的影象既然好到无以复加。
挑选《最后一颗枪弹留给我》这本书,林东实在是颠末沉思熟虑的。
综合以上四点,林东感觉本身第一部小说,挑选它是合适的!
《最后一颗枪弹留给我》这本书采取的描述伎俩是第一人称,有种记录、自传式的味道,而其写作的形式则采纳了倒述和回想,辨别于当下的第三人称和循循渐进的形式。
第一节
创作一本典范军事小说,并且还得跟销量挂钩,这顿时让林东感受有些难办!
实在不然!
话未几说,在决定了创作的书名后,林东那十根袖长的手指便如同长了翅膀的精灵普通在键盘上快速舞动了起来。
仅仅半个小时!
并且这个感情的范围还是琼瑶式的!
“我还瞥见了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