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说得如此热烈,可曾见过那蛤蟆大王?”一锦衣打扮的男人俄然道。
“公子,我只是路过,趁便出去看看。”
“何止是见过呐!”
“路过,我一向跟在你前面,会信赖你!”
这里和程大雷设想中分歧,要比程大雷设想中大,入门是院子,厥后有一座二层木楼,各有雅间,内里模糊有乐声传出。
大厅内有散座的客人,三五成群,偶尔有客人跳到中间台子,击剑而歌,脱帽而舞,非常放浪形骸,倒有些风骚味道。
“连绸缎都穿不起,还不知那里来得乡巴佬。”
程大雷暗自点头,即使是一帮大老粗,但被他们齐声宣称呼欧巴,还是有些愉悦感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不应时宜的嘲笑声响起。锦衣人猛地转头,见对方是个留着山羊胡的鄙陋男人。
“公子,我错了,我不该来这里。”
这番话说得字字看铿锵,落地以后还不足音。大师环绕着锦衣人,一共阿谀之声,那许公子面露绯红,说着『明天的酒我请』『大师纵情喝』之类。
徐神机脸上一喜,忙不迭的点头。
不管如何,二人都有些拘束,拘束是因为不管是程大雷还是徐神机,都是第一次逛青楼。
当然是穷。
二人目光相对,各自发楞,程大雷脸上发热,想要找个地缝钻出来。
蛤蟆大王四个字在大厅内频频响起,程大雷和徐神机面面相觑,这扯得也太离谱了吧。
“哈,看看他,竟也想打胭脂红的主张!”
这锦衣公子名叫许茂,他眸子一转,随即大声道:“我当然见过,你是甚么人,凭甚么思疑我!”
“你笑甚么,不信我的话么!”
不过是谁谁发了财,谁谁升了官,谁谁写出一首好诗,谁谁点了某家花魁……
“啧啧,一百五十两啊,谁如果能取到他的人头,这辈子就吃喝不愁了。”
而这胭脂红究竟又是何许人也?
“好啦。”程大雷拍拍他的肩膀:“我也不是不近情面,既然来了,何妨就看看,当然是攻讦性的看,看看她们究竟多么丑恶。”
老鸨安排二人坐在大厅,有两个女人陪着喝酒。不得不说,边幅超乎程大雷预期很多。一口一个欧巴欧公子叫着,脆生生的声音把程大雷叫得心都酥了。不过想起她们一双藕臂千人枕,半口朱唇万夫尝,程大雷内心还是有点忌讳的。
世人一片惊呼,有人说:“你说这话可托么?陆哼在蛤蟆大王手上都走不过一招,莫非你比陆哼还短长?”
程大雷心中一动,仆从岂不恰是本身此来的目标之一。
“许兄的意义是,你曾见过那魔头?”
“欧巴!”
“堪堪惜败呐!”锦衣人长叹一声,分外难过。
“欧巴!”
“那一日我从蛤蟆岭下颠末,忽听得一声高呼,有一人从天而降,此人自报姓名,便是蛤蟆大王。我与此獠缠斗,大战有三十回合。”
程大雷愣了愣,俄然神采一变,厉色道:“枉我这么信赖你,你竟然拿着盗窟的钱,来这类处所!”
“嘘,噤声,我传闻那魔头被神仙传过神通,会五雷法,有千里眼,顺风耳,我们在这里说话,他都听得见。”有人抬高声音。
陪酒的女人莺歌燕语,纷繁说着『许公子威武』『许公子了得』之类的话。
“……我……”
程大雷眨眨眼,没听过这个名字,他嘴里答道:“是呐,哪有如何?”
“我但是传闻那蛤蟆大王身高丈二,使一把三百斤重的大斧。”
是甚么让他们一向保持如此高的品德水准?
如此也怪不得他,食色性也,人之常情,何况徐神机还不知素了多久。山上的糊口,见到只母兔子都是好的,好不轻易下山一趟,他必定马不断蹄往这里赶,想要和白生生,水灵灵的小娘皮靠近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