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修扶着墙,很艰巨的回到了本身的出租房里,脱下上衣从镜子里一看,后背上是一道足有三十公分长的狰狞血口,血水昏黄间,模糊可见那白森森的骨骼。
凌修是第一次杀人,但是,他却一点没有杀人后的不安以及镇静。杀了那么多丧尸,他练就了一份沉着沉着沉着的心态,丧尸本就是由人类窜改而来的,杀人和杀丧尸,不同实在不是很大。
站在原地愣了半晌,俄然间感觉肚子好饿,便走进厨房煮粥。忙着忙着,他蓦地认识到本身的后背竟是一点都不疼了,他乃至还用手去摸了摸,成果一丝丝的痛感都感受不到。
此时现在,凌修非常的震惊,他乃至思疑本身还在做梦,可用力扇了本身一下,那狠恶的痛感奉告他,这不是梦,这是实际,他后背上的伤口,的的确确病愈了,不止是病愈,连一点伤疤都没有留下。
看了眼桌上的机器闹钟,此时已经是早晨十二点了。
他立即旋开水龙头把脸洗洁净,随后才将缠绕住本身身材的白布一层一层谨慎翼翼的拆开。
一两只丧尸凌修尚且有自傲对付,可要应对这么多丧尸,那的确就是天方夜谭,必须得想个良策才行,不然他能够连海阳市都出不了就一命呜呼。
“雪儿!”
颠末如此久的察看,凌修对丧尸算是很体味了,目力、听力和嗅觉都很普通,三种感官是退化了的。它们不会进犯火伴,也就是说,只要让它们将本身误以为是火伴,就能安然的走出海阳市了。
为了考证本身的身材是不是具有了极强的规复才气,在吃过饭睡觉之前,凌修还特地拿菜刀割破了食指。第二天凌晨醒来,那割破的食指规复如初,一丝伤口的陈迹都没有留下。
凌修先是一怔,遂笑了起来,透着高兴,透着欣喜,也透着讽刺,很庞大的笑。
稚嫩的求救声,感染鲜血的小手,以及那张娇弱、逐步变得惨白的小脸,一下子让他惊醒了过来。
活动了一下酸酸的臂膀,不由苦笑:本身竟然昏倒了十多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