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这里了?”鹰眼晓得他们的阵地经常窜改,但没推测这么快。
那人连轮作揖,仓猝拜别,白狐暗骂一声,悻悻然地分开沉香酒吧,拦下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狼牙与烽火却没有分开,等了半晌,烽火猜疑道:“奇特,白狐没有留下窃听器吗?”
“没有。”鹰眼坐得笔挺,他说道:“罗叔,杀人是甚么感受?”
“杀人。”老罗笑眯眯地说道。
“识货啊,兄弟。”老罗拍着鹰眼的肩膀说道:“这个是颠末改革的,可比最开端的版本精进了很多,现在还是某国特种军队的必备枪械,另有一批火力仍在路上,不就是标枪么,他们有,我们也有,这个,只是前菜,收着吧。”
“嘿嘿,带你去个更好的处所。”老罗盯着鹰眼的脸说道:“你小子来得恰好,十三这几年的风头太盛,头两年还好,这两年气血盛,不成一世,我们这些白叟已经入不了他的法眼,相称初,我们替老板打江山的时候,他还不晓得在那里呢!”
鹰眼打个寒蝉,老罗凑畴昔,盯着鹰眼的眼睛:“如何,怕了?杀过人吗?”
“不肯意见面,那白狐如何靠近她,又如何和队长见面?你这都是甚么阐发啊,心机学,心机学……这脑筋,我看不如何样?”地鼠闷哼着回身:“总之,我现在只想晓得队长甚么环境,他现在安不平安,现在能与他联络的只要想体例出来的白狐!”
老罗不吭声,表示鹰眼翻开,本来内里装的是一把枪,配有很多枪弹,“斯捷奇金冲锋手枪。”鹰眼拿起来,非常称手,“配9毫米手枪弹。”
白狐如有所思,此时,鹰眼手里的杯子几乎脱落,他轻巧地接住,老罗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剥着花生,悠哉地将花生米扔进嘴里:“老板发话了,那两个谋事的家伙找到后,不留活口,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就是提着脑袋等宰的。”
“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