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吞六国
战国时,各诸侯国连续构成国君之下将相分职、文武分权的中心官僚体制。相,又称相邦、宰相,是百官之长。将,又称将军,是武官之长。秦国于武王二年(前309)开端设丞相一职,丞相中最高贵者称相邦,最高武职初为大良造,到秦昭王时才设将军。楚国一向以令尹为最高官职,柱国或上柱国为职位稍次的最高武官。各国次一级的武官为尉,或称国尉、都尉。国君的秘书称御史,并有监察之任。郡县的设置更加遍及,逐步构成以郡统县的格式。本来,官吏世袭,各有封地。战国中期开端,国君对各级官吏改成赐与必然粮食作为俸禄,或赐给黄金、货币。同时构成玺符轨制,任免官吏以玺为凭,变更军队以兵符为据。从而将统统权力集合于国君之手。县以下,有乡、里、聚的构造。乡有三老、廷掾,里有里正。聚是村庄,其下有伍、什的体例,五家为一伍,有伍长,十家为一什,有什长。
秦王政九年(前238),平嫪毐之乱,秦王嬴政亲身执掌政权,随即出动雄师,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六国旧权势,史称秦灭六国。于十七年(前230)灭韩,十九年(前228年)灭赵,二十二年(前225)灭魏,二十四年(前223)灭楚,二十五年(前222)灭燕,二十六年(前221)灭齐,终究建立了中国汗青上第一个同一的郡县制国度。
各国在边疆地区或新占据的处所,常常设郡以统县。如魏在河西设上郡,秦灭蜀后设蜀郡,赵打败林胡、楼烦后建立云中、雁门等郡。战国时的郡都比较大,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赵、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县。郡的主管官吏为守,也有称太守者。设郡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处所的军事防备才气,故郡守除治民外,还把握兵权,能够率兵侵占或反击仇敌。